计量所证书的管理程序
wang6626866 · 2008-06-15 17:17 · 34132 次点击
1.目的
为保证计量所证书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能够真实地反映检定结果的全部信息,特编制本程序。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计量所出具的证书的管理。
2.2本程序文件包括以下工作:
2.2.1证书的编制;
2.2.2证书的审核批准;
2.2.3证书的更改;
2.2.4证书的发送方式;
2.2.5证书的存档;
2.2.6证书的保密要求;
3.职责
3.1检定员负责填写证书,并履行保密职责。
3.2授权签字人负责授权范围内证书的批准。
3.3审核员负责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正确性的审核。
3.4收发人员负责证书的盖章、发送。
4.程序
4.1证书的编制
4.1.1证书是一个检定机构工作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因此必须保证其内在的和外观的质量。
4.1.2证书的封面格式计量所必须根据规程要求统一编制。
4.1.3证书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应根据承检产品/项目标准的要求设计,其内容应从以下信息获得:
4.1.3.1标题;
4.1.3.2实试验室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4.1.3.3证书的唯一性编号,每页标注“第X页共X页”;
4.1.3.4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
4.1.3.5样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标识、状态、主要性能指标等;
4.1.3.6检测日期;
4.1.3.7依据的标准、规程,或对所采用的非标准方法应有明确说明;
4.1.3.8如果样品是经过抽样得来,说明其抽样程序;
4.1.3.9使用的仪器设备、编号、级别。
4.1.4证书可采用手写和直接在微机上编写两种方式。
4.1.5证书的所有数据,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和规定的技术术语。
4.2证书的审核批准
4.2.1所有证书必须由相应的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非授权签字人或非其授权范围内签发的证书无效。
4.2.2审核证书时除按照指定的编写要求进行检查外,还应审查原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对关键数据进行复核。
4.2.3审核的重点为:样品及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标识(含名称、型号、编号)等记录、检测条件、检测方法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案的要求、检测结果的分析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正确。
4.2.4在审核批准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由原编写人修改,审批人不得自行修改。
4.2.5证书的更改
4.2.6当发出的证书需更改时,应重新发新的证书,同时收回旧的证书或对原证书发出修改通知,修改通知应详细注明修改的证书编号及修改处。
4.2.7一旦发现所发出的证书的有效性有疑问时,任何人都有权将此情况报告该证书的批准人。经核实后,批准人应立即责成相关人员书面通知委托方,同时组织对本证书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形成报告,由质量负责人批准,与原证书一并存档,并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委托方。
4.3证书的发送方式
4.3.1证书由班组长负责发送,证书在交付给委托方时,应由委托方签名。
4.3.2一般不允许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方式传送检测数据、证书。特殊情况下,当委托方坚持要求用上述方式传递检测数据或结果时,收发室人员应要求对方留下书面文字,经授权签字人批准人同意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位置,并留下记录,以确保所传递的数据或结果的保密要求。
4.3.3当委托方提出索要证书的磁盘文件时,应向委托方申明:证书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
4.4证书的存档
4.4.1规定0.5级及以上电能表、0.2级及以上互感器保留其证书副本。保存期为5年。
4.4.2档案的管理应执行DNJL-CX-11《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4.5证书的保密要求
4.5.1检定结果应严格为委托方保密,未经委托方允许,证书和检测记录不得给其他人查阅。
4.5.2试验室的任何人员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准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准通过任何通讯方式向任何人透露任何数据和结果。
4.5.3除非委托方要求,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或传送证书。
4.5.4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证书,应凭有效的委托任务单方可领取。
4.5.5证书的保密要求应遵守DNJL-CX-01《保护委托人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相关文件:
5.1DNJL-CX-01保护委托人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2DNJL-CX-11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