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
司德鹏 · 2008-06-18 15:42 · 52499 次点击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
一、概述
1、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许可证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有效期满后的复查。
3、制造许可证的考核包括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三个方面。其中,生产条件的考核有生产设施、出厂检验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五部分。
4、对申请许可证或复查换证的,首先进行计量法制管理的审查和产品质量的考核,合格后依据“生产条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生产条件的考核。
二、计量法制管理
5、制造计量器具必须满足计量法制管理要求。
5.1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5.2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3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
5.4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5出厂产品必须具有合格印证。
5.6申请许可证的新产品必须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三、产品质量
6、新申请许可证的产品,其批量试制产品的质量必须达到原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的技术要求;取证后日常监督检查的产品,必须经抽样检定或监督试验合格。复查换证的产品,必须经全性能试验合格和关键零部件检验合格。
7、产品质量考核应执行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没有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规定规程的,应执行部门(行业)或地方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没有上述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的,应执行企业标准。
四、生产设施
8、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手段的种类、数量、准确度和设备精度等能满足生产和工艺的要求。
9、具有与生产加工、装备调试、试验、包装、储存等相适应的工作环境条件。
10、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
五、出厂检定条件
11、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及其配套装置和检定环境条件必须满足出厂检定的要求。
12、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出厂检定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13、出厂检定必须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进行。
14、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出厂检定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条件的单位承担出厂检定,并具有委托协议书。但不得与直接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签订协议。接受委托的单位应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15、出厂检定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应取得有效的检定证书。
六、人员技术状况
16、单位负责人应熟悉法规,重视产品质量。
17、质量管理人员应了解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本职岗位职责和质量情况。
18、技术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能较深入地了解本职责范围内的产品关键技术,并能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19、各种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0、应制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常地进行计量知识、操作技术,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七、技术文件
21、应有国家、部门(行业)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没有上述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必须制定企业标准和检定方法。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样。
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工艺文件。
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
具有主要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记录。
能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出厂检定仪器设备一览表。
八、管理制度
22、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在用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流转、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制度;
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的培训、考核、使用、奖惩制度;
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制度。
23、制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制度;
成品、废品、返修品管理制度;
设备、工装管理制度;
用户服务制度;
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九、考核评审
2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
(1)计量法制管理中任意一条达不到要求;
(2)产品质量不合格;
(3)没有产品标准;
(4)生产条件考核不合格。
25、某些情况下可减免或从简考核。
25.1申请复查换证的单位,凡最近一年内获得下列产品有效证书、文件之一的、可免于产品质量考核;
(1)国家、部门或省级优质产品证书;
(2)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机构出具的全性能试验报告。
25.2复查换证企业,如获得二级以上计量合格证书,其管理制度部份的考核可减免。
25.3对简易或产量小、更新快的计量器具,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部分的考核可从简。
25.4组装或改装计量器具的,其外购件、外协必须具有进厂验收检测报告或具备检测条件的技术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生产设施的考核可从简。
25.5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委托出厂检定的单位,其出厂检定条件的考核可减免。
26经考核不合格者,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顿;仍不合格者,不予发证或吊销许可证。
十、附则
27本规范公布之日起实施。
28有关部门或行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制定具体产品的考核规范,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29本规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生产条件考核评分标准
申请考核单位:联系人:
考核项目生产设施出厂
检定条件人员
技术状况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总分
标准分2515102525100
缺项分
考核得分
得分率
申请考核产品(1)产品名称
(2)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编号
(3)企业计量定级等级
考核评语及结论
考核组长(签字):
考核组员(签字):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日期:年月日
生产条件考核评分标准说明
一、生产条件的考核采取评分的办法。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生产设施25分,出厂检定条件15分,人员技术状况10分,技术文件25分,管理制度25分。评分采取从标准中扣分的办法,扣完为止,不给负分。
二、考核合格指标如下:
总得分率达75%以上;
并且,生产设施和出厂检定条件的得分率分别达75%以上。
三、如遇到减免考核的项目称缺项。缺项不得分。
四、得分率按下式计算:
例如:生产设备标准分为25分,其中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手段和工作环境条件和标准分分别为8分、8分、6分、3分。如艺装备为缺项,其它项目得满分,则
申请考核产品明细表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
一、生产设施(标准分25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1生产设备8生产设备种类、数量、精度、完好状况能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1)任抽三种设备检查,精度、数量、完好状况不能满足加工要求的,一台扣3分。(2)主要生产设备缺一种扣3分,一般设备缺1台扣1.5分。
2工艺装备8根据加工、装配的需要,应有数量、精度、种类符合要求的工艺装备。(1)任抽三种工装,不能满足要求,一种扣3分;(2)主要工序工装缺一种扣2分。
3检测手段6根据产品零件加工、装配、调试需要,应有种类、数量、准确度符合要求的检测手段。(1)任抽三台检测仪器设备,规格、功能、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的一台扣2分;(2)配备不齐的,缺一种扣2分。(3)没有合格证书的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台扣2分。
4工作环境
条件3(1)生产环境应清洁,物品堆放整齐。(2)零部件工序流转应有必要工位器具。(3)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抗干扰设施及环境温度等适应生产需要。(1)生产环境不清洁,不整齐的扣2分;(2)必要的工位器具,缺一种扣1分;(3)温、湿度等环境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
二、出厂检定条件(标准分15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1检定环境条件3(1)应有产品出厂检定场所;(2)环境条件满足规程或技术标准的规定;(3)房屋面积适应检定工作需要。(1)没有固定场所的扣3分;(2)环境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3)房屋面积不适应的扣1分。
2检定人员4(1)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和检定要求;(2)检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1)人员数量不中的扣1分;(2)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名无证人员从事检定工作的扣2分。
3计量器具4(1)出厂检定用的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应满足检定工作需要;(2)出厂检定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都应取得检定证书;(3)最高标准计量器具应取得标准考核合格证书。(1)计量器具数量、准确度一项不满足的扣2发;(2)计量器具有一件无检定证书或超期使用的扣2分;(3)最高计量标准有一项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扣2分。
4执行规程
和
标准情况4出厂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查检定原始记录,凡有一处未执行规程或检定方法的扣2分。
三、人员技术状态(标准分10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1单位负责人2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重视产品质量。采用座谈或个别谈话方式,了解有关内容熟悉程度:(1)对计量法律法规不了解的扣1分;(2)对质量重视不够的扣1分。
2质量管理人员2应了解本职范围内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岗位职责、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技术文件、资料、报表等。任抽3名质量管理人员,通过座谈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了解,有一人对本职工作不够熟悉的扣0.5分。
3技术人员2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能较深入地了解本职范围内的产品关键技术,并能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任抽3人进行座谈或个别谈话,有一人对本职工作的有关业务不够了解的扣0.5分。
4技术工人2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任抽3人进行考核或检查,有一人不合格的扣1分。
5培训教育计划2应制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经常进行计量知识、操作技术、质量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1)无培训教育计划扣2分;(2)不能提供考核原始记录的扣2分。
四、技术文件(标准分25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1产品图样
(1)完整性3整套图样应有图样目录、标准件、外购件、零部件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和零件图。任抽一套产品图样检查:(1)缺图样目录的扣0.5分;(2)缺标准件、外购件、零部件明细表的扣0.5分;(3)总装图、部件图、零件图缺一种扣0.7分。
(2)正确性6图样绘制、标注、技术要求和代(符)号等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图样目录应与图样相符,零部件明细表与产品零部件一致图样与实物相符;更改会签手续完备,符合有关规定。(1)任抽10张图纸检查(少于10张图样的全部检查)图样绘制、标注、技术要求和代(符)号等,有一张不符合有关规定扣0.4分;(2)任抽3件实物,有一件与图样不符的扣1分;(3)更改会签手续不完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分;(4)零部件明细表与产品零部件不一致的扣0.5分;(5)图样目录与图样不相符的,缺一张图样扣0.5分。
(3)统一性3各部门用图应一致。任选三个部门,各抽一套同类产品图样,再任抽10张图样检查,有一张图样不统一扣0.3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2工艺文件8应具有保证产品图纸要求、能指导加工、装配、检验的各种工艺文件。(1)没有工艺文件的扣8分;(2)工艺文件不全的扣1分;(3)任抽三个零部件的工艺卡,有一处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扣1分;(4)任抽三个零部件的加工工艺卡,有一处不能保证图纸要求的扣1分;(5)任抽三个部门相同的工艺文件各10项,有一处不统一的扣1分。
3使用说明书2内容完整、正确、能指导用户正确安装和使用。(1)没有使用说明书的扣2分;(2)内容不全、不完整、有错误和缺点的,有1项扣0.5分。
4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纪录2应有固定格式的检验记录单、反映出检验项目、检验条件、日期、检验设备、检验员签字等。(1)无法提供记录的扣2分;(2)记录单反映内容不全的,有一项扣0.2分。
5设备一览表1应能提供产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出厂检定设备一览表。(1)不能提供的扣1分;(2)提拱不全的,有一种扣0.2分。
五、管理制度(标准分25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1计量管理制度8应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计量器具流转制度;周期检定制度;配备维护保养制度;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证书标志管理制度;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计量人员培训、考核、任用、奖励制度;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制度。(1)没有计量管理制度的扣8分;(2)制度内容不完全的,缺一项扣1分;(3)有一项没有具体实施的扣1分。
2质量管理制度(1)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制度和管理制度3验收制度应包括: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检查项目、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条件、检查用仪器设备及其准确度、验收报告格式、合格判断原则、不合格处理办法、保管环境要求等。(1)没有制度的扣3分;(2)制度内容不全、不合理、有错误的,一项扣0.1分;(3)任抽三种原材料或外购件、或外协件,无验收报告的,有一种扣2分;(4)检查三份验收报告,内容、记录不全的,有一处扣0.1分
(2)零部件检验和产品出厂检定制度3包括: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检查项目、质量要求、检查条件、检查用的仪器设备及其准确度、检验报告的格式、合格判断原则、不合格的处理办法。(1)制度缺一种扣1.5分;(2)制度内容不全的,缺一项扣0.1分;(3)抽查三种零部件(或产品),缺一种检验记录的扣1.5分。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缺项分考核得分
(3)成品、废品、返修品管理制度2应有废品和返修品、成品的管理制度、规定报废返修的原则、依据、程序。(1)缺一种管理制度的扣1分;(2)制度内容不全的一项扣0.1分;(3)任抽三种零部件或三种材料或三种规格成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有一种未执行的扣1分。
(4)设备、工装管理制度3应制订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验收、使用、维修等。(1)没有制度的扣3分;(2)制度内容不全的,有一项扣0.1分;(3)任抽三台设备,有一台不执行制度的扣1分。
(5)用户服务制度2应制订用户服务制度,内容包括:售后服务,用户质量信息反馈。(1)无制度的扣2分,内容不全扣0.5分;(2)未执行制度的扣2分。
(6)质量岗位责任制度2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和各部门及每个职工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任务、责任、权限、以及相互关系。(1)没有机构或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的扣2分;(2)检查各部门,有一个部门未执行质量职责的扣1分。
(7)质量奖惩质度2应制订质量与职工荣誉和物质利益挂钩的制度,使质量指标在工资、奖金分配上有否决权。(1)没有制度的扣2分;(2)有制度不执行的扣2分。
国家技术监督局文件
技监量工字(1990)009号
关于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计量)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
为了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使全国发放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工作有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特制定《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现予以颁发。今后,凡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必须按本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考核。
附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