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存贮和报废管理规程

  云天 ·  2008-08-04 21:15  ·  39348 次点击
1.目的
建立检验设备的采购、验收、贮存、发放和报废等管理程序,即对检验设备从采购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检验设备的滥用、误用和损坏,以保证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
2.职责
公司质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质检员、管理人员和检验设备的使用人共同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适用范围
用于生产、质检的所有检验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4.内容
4.1检验设备的购置
各使用部门如需要添置检验设备,应提出书面申请交质检部进行审核,申购单位与质检部门共同对拟采购检验设备的性能进行分析、选择,以确定所购置的检验设备能够满足生产、检验的要求;
4.2检验设备的验收
所有新购置的检验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新购置的检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或进行检定和校准;
对于验收合格的的检验设备贴上合格标签,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则退回采购部门并由该部门退回供应商;
4.3检验设备的安装
检验设备在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属于需周期检定或校准类的检验设备应同时作好周期检定或校准的安排;
4.4检验设备的存贮
检验设备由于各种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使用部门可向质检部门提出申请,质检部门收到停用申请后必须作存贮前检查后方可封存,封存期间不作周期检定或校准;
重新启用的检验设备,必须经质检部门启封并进行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5检验设备的降级处理和报废处理
检验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无法或无价值恢复原精密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处理;
检验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器件老化,精度下降或设计陈旧,质量差等原因已无使用价值时,应作报废处理;
降级或报废的检验设备必须在所有相关的台帐等文件中进行指明,检验设备的降级或报废必须由质检部鉴定后方可实施。

1 条回复

thxsy1314  2008-11-15 09:00
好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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