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作业指导书和记录的编写
云天 · 2008-08-07 20:09 · 17899 次点击
●环境管理作业指导文件的作用和内容
(1)作用
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指导文件是侧重于操作性岗位或某一局部活动的规定,它是对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的展开、补充和细化,一个程序文件可有若干个作业指导文件来支持。其目的是指导具体的岗位特别是重要环境工作岗位的实际操作,使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内容
作业指导文件包括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各种管理规定、标准和方法、工艺流程图表、技术说明等,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格式也不完全统一,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如果使用原有的各项操作惯例和规章制度作为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指导文件(第三层次文件),则应将文件统一进行编号,纳入体系文件之列,以保证体系文件形式上的完整和统一。
●环境管理记录
(1)常见的记录
①关于适用的环境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信息;
②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价记录;
③环境培训记录;
④有关供方和承包方的信息;
⑤投诉记录及处理决定;
⑥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记录;
⑦运行控制记录和产品信息(如成分和性能参数);
⑧应急方案的检验报告和事故总结报告;
⑨监测数据;
⑩检查活动、仪器校准和设备维护记录;
11遵循法律、法规情况的定期评价记录;
1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1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记录;
14管理评审记录。
(2)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有关环境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贮存、保管、收回和处置的文件化程序。应在相关程序中列出所需要的记录并规定保存期限,必要时可编制环境记录清单。
(3)环境记录的要求概括如下:
①环境记录本身要求字迹清楚,能够识别并且有明确的追溯线索将记录所记载的信息和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这是记录实现其证据功能的基本要求。为此,记录的名称和内容应能反映相关的运行和活动,有明确的标识和日期等追溯信息,以便在需要时澄清有关法律责任、查找事故原因等。
②记录的保存和管理要便于查阅,为此可以考虑采用统一的编号、分类等措施。
环境记录可以集中保存,也可以分散保存,但应提供适宜的场所防止人为的和意外的损坏和遗失,如雨淋、虫蛀、霉变、失火等。环境记录的保存期限标准没有统一的要求,组织应视需要自行决定。
③记录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电子媒体的形式。
④应汇总所有重要记录的表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校审,应从环境管理体系的整体性出发,关注所采用的各种表格的内在联系,应确保记录的协调统一和内容的完整。
由于组织的规模、性质、机构设置和重要环境因素不同,其作业指导文件和相应的环境记录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