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XZKL1234 · 2019-05-16 09:39 · 57021 次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加油站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加油站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查看加油机是否有作弊、偷换计量装置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违法行为;向社会做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情况;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同规范加油站计量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加油站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结合起来。要引导辖区内所有的加油站公开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守法经营;对还没有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加油站,引导其尽快做出承诺;对已做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的加油站,监督其履行承诺;对不履行承诺的,要严格执行失信惩戒机制。
(二)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查处必须到位。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加油站及时进行整改。对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检查中发现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出现社会舆情和不良影响。
(三)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手段,做到“监督举报必检查、违法行为必查处”,特别是对有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加油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彻查,通过跟踪检查、重点监控等手段,不断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对加油机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及时总结经验,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工作总结要全面反映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计量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要认真填写《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数据务必真实可靠,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总局计量司。
联系人:徐卿
电话电话:010-82261794、82260127(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