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管理程序
云天 · 2008-11-24 23:39 · 34350 次点击
仪器设备是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精度和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监督检验工作质量,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
1.1办公室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维修和计量检定工作,掌握全所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分配、使用、报废及掌握设备完好情况。新购置仪器、设备由办公室主任组织有关检验室验收,办公室主任负责仪器设备供应商信息记录的登记、保管。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如因检验工作需要说明书由办公室复印一份交给使用部门。
1.2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全所的仪器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做到帐、物相符。
1.3仪器设备按其类别进行统一编号登记。记载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出厂编号、生产年月、接收年月、检定周期、维修履历和使用管理人员等。
1.4各检验室主任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分帐及检定、维修登记。
1.5在用仪器设备应有检定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自检仪器设备使用此证)、损坏在修、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设备应贴停用证(红色),主要仪器设备应有操作细则和设备登记卡。
1.6.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清点工作。各级分管的仪器设备,每年清点一次。对于遗失、损坏及失准的仪器设备,要按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
2仪器设备使用
2.1未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2.2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准超负载运用,使用者必须按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操作方法使用。
2.3精密贵重仪器应由专人使用、维修保养和保管。
2.4检验过程中发现仪器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3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1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使用者应对出现的故障做详细记录。
3.2仪器设备出现小故障可由使用者自行修理。出现较大故障时,应由使用的检验室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管设备人员根据领导意见安排人进行修理。
3.3待修仪器不得使用,并应有明显标志。办公室应及时派人维修,电力试验所内无法维修时,由办公室负责送外单位或聘请外单位人员来所维修。
3.4任何仪器的维修应由维修人员或设备管理人员作好维修记录并签字。维修后的仪器,使用部门应对其进行验收并在维修记录上签字。
3.5仪器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要求,仪器排列应整齐,周围空间不得堆放有碍操作和进行正常保养的其他物品。
3.6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保养要求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3.7每次检验后,使用者应将仪器设备清理干净,加盖防尘罩,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