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PH/离子计检定仪为强制检定的标准器,可以异地送检吗?

  好学生 ·  2008-12-09 09:09  ·  55773 次点击
"pH/离子计检定仪"是检定酸度计的标准器,为强制检定,该计量标准器经黑龙江省计量测试院检定结论是不合格,后送上海检定合格,以后我每次送检都送上海市计量所检定可以吗?依据是什么?请老师详细说明。谢谢

5 条回复

叶子龙  2008-12-28 18:40
如上海市计量所具备该检定项目资质的,是可以.
zhaoyan  2008-12-28 18:17
这个问题应该与他们电测室联系,是他们负责检测。
我们单位自己建了表准,是电学室,由他们检定校准 .
文月禾  2008-12-28 14:31
不会吧 没建标还敢出证书 还是不合格证书 厉害!
云青儿  2008-12-28 13:58
上海出的也是校准证书或者检测报告吧?
目不识丁  2008-12-27 20:41
你没有弄错吧?!黑龙江省计量院这个项目没有建立计量标准,怎么能够出具检定证书,而且是不合格证书?
这个问题你应该与他们电测室联系,是他们负责检测。实在不行,与他们总师办联系,要求他们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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