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常识

  Aaron ·  2009-02-03 09:54  ·  28159 次点击
1、电计量装置包括哪些部分?
答: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导线。
2.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客户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客户应承担如下责任:
(1)电能计费表计装设后,应妥为保护;
(2)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
(3)不得开启计量柜、箱及表计封印;
(4)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3.我区常用电能表的误差等级分哪几类?
答:我区常用电能表误差等级分为1.0级和2.0级。1.0级表计允许误差在±1%以内;2.0级表计允许误差在±2%以内。
4.为什么电能表要按周期进行轮换?
答:机械式电能表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机械的磨损,往往会产生计量不准的现象。为保证电能表的计量准确性,按有关规定需要定期拆回电能表,进行表计校验(也就是常说的表计轮换)。
5.当您认为计费电能表可能不准时,怎么办?
答:当您认为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您交付验表费、拆表复装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校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您。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和拆表复装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所有费用外,按规定退补电费。
6.当电能表的检定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如何退补电量?
答: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7.当您对供电企业的表计校验结果有异议时,怎么办?
答:当您对供电企业的表计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也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鉴定。但您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8.因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如何退补电费?
答: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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