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的有效性及效率

  云天 ·  2009-02-05 18:19  ·  22221 次点击
现场审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足以证明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充分的证据、公正客观的判定和评价反映了审核的有效性,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取证任务体现了审核的效率。因此,现场审核必须把握好审核的效率和有效性,以保证圆满完成审核任务。
一、审核的有效性
现场审核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是否实现审核目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审核广度
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必须覆盖审核范围(即产品/服务范围)和过程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审核范围决定认证证书所载明的体系覆盖范围,也是认证机构审批认证证书的核心内容,现场审核必须从销售、设计、生产服务提供过程以及检验等多方面认真求证,以取得支持性的证据。
2.审核深度
(1)取得判定体系有效性的充分证据。体系是由各个过程组成的,对每个过程的审核必须涉及以下内容。
①过程是否已展开,即过程的流程是否确定、过程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是否被规定、过程的职责是否明确。
②过程是否被执行,如过程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运作、运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等。
③过程的结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2)开具不合格报告要慎重。
①每个不合格报告应代表一个方面。
②不合格事实应直接指向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不可避重就轻。
③不合格项开出的角度、用词等应认真推敲。
典型案例一:
某橡胶厂没有对变压器油的供货单位进行评价。
评述:可能该橡胶厂有较多的供方没有评价,审核员只是从中抓出了一个不具代表性的变压器油,该不符合项使人难以接受。
典型案例二:
某电机厂的转子铸铝是特殊工序,也是电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但该厂提供不出该工序的检验记录。
受审核方的原因分析:特殊工序是不可检工序,故没有记录。
评述:审核员的本意是要求受审核方提供对转子铸铝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证据,但由于用词不当,用“检验”替代了“监视和测量”,使意思表达变了“味”。从受审核方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该不合格项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带来的只有受审核方的抵触情绪。
一个恰当的不合格项可以有力地推动受审核方在某一个方面的改进,而一个不恰当的不合格项则会降低审核组的形象,引起受审核方的反感,使其产生应付审核的情绪,从而降低审核工作的有效性。
(3)对受审核方的体系做出全面评价。
该评价应是系统的综合评价,即体系应保持和发扬什么、改进的方向是什么。这是受审核方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审核是否成功的表现之一。
二、提高审核效率和有效性的对策
1.审核准备
审核准备主要应解决审什么和怎么市两个问题。
①审什么。首先,应从宏观上搞清楚审核范围,即本次审核的体系所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及产品/服务活动所涉及的过程范围。忽视了这一点,很难保证全面取证,其结果将影响审核结论的确定和认证的批准。其次,要明确受审核部门的职责,也就是说他们于什么审核人员就要审什么,不能漏项。
②怎么审——准备如何取证。审核员应认真阅读受审核方的体系文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编制检查表;重要的审核,如对高层领导的审核;对较陌生行业的审核;审核经验尚不丰富时。审核人员可以事先理出一个清晰的思路,以便快捷、圆满地完成审核任务。
2.分清主次
以审核某质检部门为例,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有7.6、8.2.4、8.3,配合职责有5.4.1、5.3.3、8.4、8.5等。其中,最重要的质量活动就是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围绕这个主线展开审核,资源的配置则带出了7.6的很大一部分,检验结果的处置则带出了8.3的全部内容,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和传递则涉及8.4和5.5.3。这一主线的审核工作完成后,所剩的工作量就很少了。
3.关注结果,更关注过程
过程的方法、过程的资源配置、过程条件的稳定性等决定了过程的结果。因此,审核中不仅要关注结果的符合性,更要关注过程转换中的各相关因素。产品实现过程如此,其他管理过程也如此,如管理评审、设计评审等。审核人员不仅要查看其评审报告,更应了解其评审的过程和评审的方法。采用正确的评审途径和方法,可保证预期结果的实现,一旦这些评审活动流于形式,必然影响其结果的有效性。
4.审核记录
审核记录是现场审核取得证据的证明。记录过简有取证不足之嫌,过细则耗时费力,其结果势必因审核效率过低而影响审核的有效性。如何记录才能满足要求是一个涉及诸多因素的问题,笔者就自己的经验谈几点原则性的意见;
①审到的必须记到,以证明审核人员在哪些方面实施了审核。
②不抄写所审到的文件内容,不抄写审核所涉及到的记录内容。
③审核记录要繁简适度,应掌握的一般原则是:重要的活动和事件应详细记录,次要的可简单记录;不符合事实应详细记录,符合事实可简单记录;审核报告有具体内容要求的应详细记录,无具体内容要求的可简单记录。
5.审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少讲解标准。当遇到受审核部门领导对标准条款理解不透彻时,少数审核人员喜欢用很多时间讲解标准。
②不“审批”文件。对受审核方的文件,只要其运作和控制思路清楚就可以,而不要过于从语法、用词等方面进行挑剔。
③不纠缠过细的情节。类似事情关注多了,既会影响审核效率,又会影响审核效果。
6.监督审核有别于初审
在很多领域或质量活动中,监督审核不应是初审的重复。以对高层领导的审核为例,监督审核的重点是:
①组织的变化情况,如组织结构、体系文件、产品/服务以及方什、目标的变化情况等;
②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③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如市场及销售基本情况、顾客投诉及处置情况、顾客满意情况;
④监视和测量,如方针\目标的实现情况,产品/服务质量的稳定情况,内审情况;
⑤管理评审的基本情况;
⑥持续改进的情况等。
对受审核方工艺部门的监督审核,当涉及到工艺文件时,应重点关注其针对新产品实现所策划的有关工艺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对于受审核方以前的工艺文件,则不必耗费过多的精力。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提高审核效率,对保证审核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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