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问答

  云天 ·  2009-02-06 18:30  ·  35925 次点击
2000年12月22日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决定在我国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件大事,社会各界对此给与了极大关注。
1.为什么要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对我国质量工作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意义何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可靠性不高,抽查合格率较低,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较低。质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提高质量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加强质量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我国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的重大举措。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质量管理内容比较薄弱,目前企业在岗的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质量管理知识。质量专业人员缺乏系统的质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质量工作在企业是一个重要的岗位,需要管理和技术的专门人才。因此,建立资格考试制度,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使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是提高质量的重要保证。
在我国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按照国际通行的作法评价质量专业人才、完善现行的专业职务聘任制的一项改革措施。目前,美国、欧洲、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有一套专门的质量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对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许多外资、合资企业明确提出需要具备一定职业资格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许多国内企业也提出需要合格的质量专业人才,并多次向我局提议建立我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因此,这项制度的建立,为企业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质量工作提供了依据。
2.国外是否有质量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
答:1966年美国最先在世界上实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制度。70年代以后,又陆续建立了质量技术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质量审核员、软件质量工程师、质量经理的考核注册制度。从1982年开始,实行了质量人员的培训制度。至今已有九万多人通过培训、考试而获得了各类质量专业人员证书。对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美国实行的质量工程师考试注册制度,在世界上影响很大,目前已发展到在世界上19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个城市举办美国质量工程师的考试和发证,包括亚洲的东京、香港和新加坡等城市。
日本从5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以统计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人员专门培训,培训学时180小时。近50年来,已培训了七万多名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员。
欧洲质量组织(EOQ)针对EOQ质量师、EOQ质量体系经理、EOQ质量审核员三种资格分别制定了150、200、240小时的培训内容以及考试注册制度。’
3.我国实施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哪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答:主要在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一是考前资格认可,确认考生是否有从事质量管理的经验和相应的学历;二是全国在同一时间统一命题考试;三是证书管理,获得证书后要进行定期登记。四是考试的内容参考了先进国家同等资格的考试大纲。
4.我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否考虑与国外互认?
答: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虽然我国起步晚,但起点高,我们希望与国外同等资格取得互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的一些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将会引入我国,如果取得互认,我国质量专业人员就可以一次考试,获得互认国家的认可。
5.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什么要把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排除在外?
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工作和相关工作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对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有的专业国家已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如棉花、珠宝玉石等,有的专业国家正在酝酿建立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部分人员可以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其他检验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6.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是否需要再参加考试?
答: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也需要参加考试。按国家统一规定取得职称的质量人员,只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质量专业相应资格证书;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评定的职称,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7.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是否要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
答:质量专业知识具有通用性,原则上说可以适合任何领域,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不用再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只证明获证人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能力,在某个行业从事质量工作,该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由用人单位把关。
8.请问,在什么地点设考场?
答:原则上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可以设考场,举办考试。
9.请问,比较好的质量师网络远程教育有哪些?
答:目前比较专业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站只有一家中国质量师考试网
10.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表明不是终身制,这与评定职称不同。意义何在?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知识范围内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证明,因此它不是终身制。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的证明,方可登记,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这一点学习了国外资格证书的管理办法。
11.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答: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照片1张,到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 条回复

sdhne  2009-04-03 16:13
好详细啊 好详细啊
好详细啊
云天  2009-02-06 18:31
问:为什么要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对我国质量工作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意义何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可靠性不高,抽查合格率较低,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较低。质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提高质量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
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加强质量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我国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的重大举措。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质量管理内容比较薄弱,目前企业在岗的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质量管理知识。质量专业人员缺乏系统的质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质量工作在企业是一个重要的岗位,需要管理和技术的专门人才。因此,建立资格考试制度,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使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是提高质量的重要保证。
在我国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按照国际通行的作法评价质量专业人才、完善现行的专业职务聘任制的一项改革措施。目前,美国、欧洲、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有一套专门的质量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对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许多外资、合资企业明确提出需要具备一定职业资格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许多国内企业也提出需要合格的质量专业人才,并多次向我局提议建立我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因此,这项制度的建立,为企业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质量工作提供了依据。

问:国外质量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的情况。
答:1966年美国最先在世界上实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制度。70年代以后,又陆续建立了质量技术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质量审核员、软件质量工程师、质量经理的考核注册制度。从1982年开始,实行了质量人员的培训制度。至今已有九万多人通过培训、考试而获得了各类质量专业人员证书。对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美国实行的质量工程师考试注册制度,在世界上影响很大,目前已发展到在世界上19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个城市举办美国质量工程师的考试和发证,包括亚洲的东京、香港和新加坡等城市。
日本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进行以统计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人员专门培训,培训学时180小时。近50年来,已培训了七万多名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员。
欧洲质量组织(EOQ)针对EOQ质量师、EOQ质量体系经理、EOQ质量审核员三种资格分别制定了150、200、240小时的培训内容以及考试注册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始于1980年,职业资格分为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师和可靠性工程师,培训学时为162小时。

问:我国实施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哪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答:主要在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一是考前资格认可,确认考生是否有从事质量管理的经验和相应的学历;二是全国在同一时间统一命题考试;三是证书管理,获得证书后要进行定期登记。四是考试的内容参考了先进国家同等资格的考试大纲。

问:我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否考虑与国外互认?
答: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虽然我国起步晚,但起点高,我们希望与国外同等资格取得互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的一些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将会引入我国,如果取得互认,我国质量专业人员就可以一次考试,获得互认国家的认可。 问: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什么要把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排除在外?
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工作和相关工作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对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有的专业国家已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如棉花、珠宝玉石等,有的专业国家正在酝酿建立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部分人员可以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其他检验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问: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是否需要再参加考试?
答: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也需要参加考试。按国家统一规定取得职称的质量人员,只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质量专业相应资格证书;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评定的职称,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问: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是否要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
答:质量专业知识具有通用性,原则上说可以适合任何领域,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不用再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只证明获证人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能力,在某个行业从事质量工作,该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由用人单位把关。

问:今年9月份是第一次试点考试,请问,试点范围多大?
答:今年虽然是试点,但每个省都设考场。原则上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可以举办考试。具体试点范围将在3-4月份公布。

问: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表明不是终生制,这与评定职称不同,意义何在?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知识范围内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证明,因此它不是终生制。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的证明,方可登记,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这一点学习了国外资格证书的管理办法。

问: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是否就是质量工程师?
答:不是。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获得证书者可以应聘企事业的质量工程师岗位,单位聘用时,才是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问:初级资格是从事质量工作的上岗证,这是否是强制的?
答:上岗证是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将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问: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请问,某些重要产品指那些产品?

答:主要是指有关安全和健康类产品。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问:参加考试,是否必须培训?
答:培训是自愿的,参加考试可以不参加培训。但是,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内容比较系统、全面,国内大专院校很少设置质量专业,其他机构也很少开展系统、全面的质量专业知识培训,因此,考前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问: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成立考试管理机构。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司提供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