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程的基本职能

  新闻专员 ·  2009-04-01 13:26  ·  41897 次点击
工业工程的基本职能有四个:
1.规划
确定研究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或服务所应采用的特定行动的预备活动,包括总体目标、政策、战略和战术的制定和各种分期实施计划的制定。
2.设计
为实现某一既定目标而创建具体实施系统的前期工作,包括技术准则、规范、标准的拟订,最优选择和蓝图绘制。
3.评价
评价是对现存各种系统、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以及各类业绩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确定活动有效性的活动。包括各种评价指标和规程的制定,评价实施。
4.创新
改进现行研究对象,使其更有效的生产、服务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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