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细则

  司德鹏 ·  2009-04-02 23:55  ·  42606 次点击
一、检查工作步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检查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召开检查工作会议
参加人员: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检查组成员。
1、检查组宣布检查程序。
2、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
(2)能源计量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主要包括:
计量工作总体情况、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根据GB17167-2006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情况、目前能源计量管理的现状、《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情况、通过强化能源计量管理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对进一步贯彻落实GB17167-2006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组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附表一)逐项检查,查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和现场,对企业所填报的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并打分。
(三)总结检查工作情况
检查组应根据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作出书面总结,总结可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该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包括是否按照GB17167-2006的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情况、是否正常运行,计量器具检测出的数据是否得到有效的应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GB17167-2006的要求;指出被检查用能单位在能源的有效利用、能源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结论,包括被检查用能单位是否达到GB17167-2006强制性条文规定、以及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评分的结果;
3、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四)召开检查总结会议
检查组召开检查总结会议,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论。检查组应认真指出被检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
二、报送检查材料
(一)被检查单位应根据检查组的要求将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检查组;
(二)检查组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考核内容表(附表一)、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附表二)电子版及纸质文件二份,连同《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所属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局(表格纸质文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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