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管理规程
司德鹏 · 2009-04-06 12:13 · 59115 次点击
起草人:日期:起草部门:基建设备处
审核人:日期:编号:QG/JY04•0030-01
批准人:日期:页码:第1页共4页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
目的:建立能源管理规程
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责任人:全公司员工
内容:
1能源管理体系
1.1公司由一名公司领导主管节能工作,配备专职节能管理人员,组成公司节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节能办公会议,日常工作由公司节能办负责。
1.2各车间和与节能工作关系密切的处室或部门,由一名负责人主管节能工作,组成车间、处室或部门节能小组。主要耗能班组或工段,设立节能员,建立健全公司、车间(处室或部门)、班组(工段)三级节能网。各级节能管理人员应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热心节能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相对稳定。
1.3节能机构的职责:
1.3.1公司节能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办法及规定。制定并实施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负责能耗统计分析,实行用能计划管理、定额管理、目标管理;开展能量平衡和审计,完善节能科学管理,监督检查本企业能源的合理使用,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完成节能任务。
1.3.2车间(处室或部门)节能小组,主要负责本单位能源工作的原始记录管理和统计工作,定期向公司节能办公室报送能源报表;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情况。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要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密切结合本单位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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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和管理业务,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节能措施,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照规定的能源供应指标和能耗定额,合理组织生产,对耗能设备加强管理,保证设备经常在经济状况下运行,堵塞跑、冒、滴、漏,定期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加强与公司节能办的联系。
1.3.3班组(工段)节能员,主要负责监督本组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施和能源计量仪表,督促各个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案,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浪费能源的现象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协助车间进行节能教育,收集节能的合理化建议。
2企业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2.1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完成企业总能耗、产品单项能耗和综合能耗,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以及产值能耗的统计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能耗统计报表,保存完整的统计档案,定期进行用能技术经济分析。
2.2企业能源计量工作
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通则》的要求,配齐、用好、管好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2.2.2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安装、定期检查、校验、维修、更换及抄表,由各计量站负责。按照二级计量标准,能源器具综合配备率应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其受检率与抽检合格率应达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2.2.3生产车间及辅助部门用能由各计量站抄表计量,按时填写“能源供耗日报表”,分别报送经理室、公司节能办、生产调度室、财务处。
2.3企业能源消耗逐步实行分级定额管理和目标考核管理,年耗达三百吨标煤以上的产品、车间、班组和机台设备,均纳入定额考核,实行耗能责任制。
2.4按照国家、部门地方制订的各项能源基础标准,能源管理标准、产品综合能耗标准,逐步实行能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开展能耗分析,能量平衡测试和产品能量审计工作,不断采取新的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
3企业用能管理
3.1全公司应当按照合理用能原则,均衡、稳定、协调地组织生产,要求做到:
3.1.1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余热利用,应按《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执行。热力系统、锅炉水质处理、供热用热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保温、疏水器的使用和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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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回收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2全公司的总泄漏率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对疏水器实行专职管理:蒸汽采暖除生产确需报领导批准之外,一律取消,并尽量利用余热取暖。
3.1.3用电管理按《评价企业合理用电导则》执行。
3.1.4根据车间或产品日夜用能情况,采用“避峰补谷”用能办法,加强生产调度,确保节能降耗,均衡生产。
3.2全公司在确定产品的生产工艺、设计参数和加工深度时,要在保证和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节能因素,实行全面评价,综合用能。
3.3全公司必须重视水资源的节约。根据对水温、水质的不同要求,逐步做到清、污分流,循环使用,提高市政水利用率,严格用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有指标、有考核、节奖超罚。
4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4.1本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要综合考虑能源条件,实行合理布局,按合理用能原则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其能耗不能高于国内先进水平。医药设计规范、准则、规定必须有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节能部门应参加审核,凡不符合设计规范、准则规定中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
4.2企业节能技术改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由各级节能管理部门拟订,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综合平衡,组织审核,纳入计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并组织实施。
4.3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主要由企业折旧基金和留用的生产基金中支出,提取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二十。主要产品能耗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必须把降耗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纳入计划安排资金。
4.4节能技术改造和基建的项目,用于节能的各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5引进国外技术和装备,在考虑技术条件、经济效益的同时要考虑耗能水平,在研究审查引进项目时,必须有节能主管部门参加审核。
4.6本公司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和超过能耗标准的设备,应进行清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查,由各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作出更新改造计划,限期停用或更新,严禁转移使用,对能耗高、效率低的制药机械、机电产品要制定规划,逐步实行停用和更新改造,除特殊财政外,严禁采购和使用淘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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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奖罚
5.1公司节能管理部门制定节能先进评选办法,定期举行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5.2对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由受益单位根据建议采纳后的经济效益,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予以奖励。
5.3经批准实行提取“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所提取的节能奖金,按多节多奖、少节少奖、不节不奖,浪费受罚的原则,提取的节能奖金,由节能主管部门分配和使用。
5.4对违反“条例”和“细则”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较轻的,由节能管理机构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扣发奖金或罚款处理。必要时,应追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6宣传教育
6.1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部门,应积极开展节能咨询和宣传节能方针、政策,传播节能信息和科技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和科学技术水平,要不断对职工进行能源知识的教育,培养节能意识,提高技术素质。
6.2各级管理部门应大力开展节能培训,举办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的节能学习班,普及节能科技知识。主管节能的领导、节能干部以及有关人员和主要耗能设备岗位的操作人员,都应有计划地接受节能培训,并进行考核。
注:本规程所称节约能源,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产品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