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司德鹏 · 2009-04-07 11:00 · 51719 次点击
为加强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家质监总局《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1、市场的计量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经营者必须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2、市场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造册,并向嘉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3、市场设置公平秤。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因商品称量结果发生纠纷,公平秤是具有裁决作用的衡器;
4、对配置和使用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伪造数据,不得破坏;
6、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如有异议,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7、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保持原状的情况下,经复核短秤缺量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市场要求赔偿。市场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8、对所经营中违反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经营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