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多用表的检定温度,写在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发布之前
wchjiang · 2009-05-04 20:41 · 59217 次点击
我想新版的检定规程在检定温度点选取上是个难题,20℃还是23℃估计是所有起草人员一个头痛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三个用于检定数字多用表的规程《JJG315-1983直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JJG598-1989直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JJG724-1991直流数字欧姆表检定规程》所选用的温度点均为20℃±2℃
但国外厂家比如(FlukeAgilent公司)给以23℃为中心点给定数字多用表技术指标的(23℃±1℃、23℃±5℃),而且检定数字多表的多功能源也是以23℃为中心给出技术指标的(23℃±1℃、23℃±5℃)
问题就来了,如果选定检定温度为20℃,而检定出来的结果却不符合厂家给出的技术指标(23℃±1℃),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电力部DL/T980-2005以及上海地方JJF(沪)1-2003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采用了很好办法,即检定温度选用了两个点:20℃或23℃,允许偏差为±2℃,我想这也是无奈之举
我个人倾向于检定温度选取应综合两方面因素:数字多用表生产厂家给定的中心点温度,以及满足标准器技术指标的温度,如果还固守着20℃则不利于数字多用表计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