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操作细则
xgxm · 2009-05-18 17:03 · 38237 次点击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配置和申购程序
2.1计量管理员参与公司全年计量器具配置计划。
2.2各部门根据需要,可提出新购或更换计量器具的申请。申请时填写《计量器具配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计量室。计量室针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然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2将批准后的《计量器具配置申请单》送交采购部门要求采购。
3.入库程序
3.1计量器具到货后,先由计量管理员凭报买单核对量具名称,规格,型号,附件是否齐全,外包装是否破损等,然后送交计量检定员进行检定。凭计量检定员开具的《检验单》,合格的话开具《入库单》入库,不合格的话,凭单退回采购部。采购部按公司规定程序退货或换货。
3.2计量管理员对新入库的计量器具分类编号,在公司激光刻印处刻上编号,然后登记入计量器具台帐。
3.3计量管理员对新入库量具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资料分类整理,编号,管理。
4.领用程序
4.1领取计量器具,由领用人填写《计量器具领用申请单》,由领用人部门主管或指定的审批人签字批准,计量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发放。
4.2领用人员应当场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和附件,领出后均有领用人负责。
4.3计量管理员对被领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登记入帐,并记入领用人个人台帐。
5.借用程序
5.1借取计量器具,由借用人填写《计量器具借用单》,计量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借用手续发放。
5.2借用人员应当场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和附件,出借后由借用人负责。
5.3借用的计量器具应按时归还或续借,超过规定的期限,计量管理员有权收回,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4本厂的计量器具原则上不对厂外单位或个人出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经公司计量部门同意,并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借。借出后,管理员应在台帐上作相应备注。
6.回收程序
6.1领用人归还计量器具时,需先将计量器具送到计量检定员处,填写《计量器具送检/送修单》,经检定员检定合格或不合格但属正常使用磨损的,由检定员签字,领用人凭回执联到计量管理员处办理归还手续。计量管理员要对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核对准确。若经检定不合格,且不合格原因属不正确使用造成的损坏,则检定员在单上注明损坏原因及程度,计量管理员凭单按《计量器具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归还处理。
6.2借用人归还计量器具时,计量管理员要对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核对准确,并对计量器具的状态进行目测,确认状态完好后,按规定办理收回手续。若目测后,认为存在问题的,应叫借用人填写《计量器具送检/送修单》,将量具送到计量检定员处检定,经检定员检定合格或不合格但属正常使用磨损的,由检定员签字,领用人凭回执联到计量管理员处办理归还手续。若经检定不合格,且不合格原因属不正确使用造成的损坏,则检定员在单上注明损坏原因及程度,计量管理员凭单按《计量器具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归还处理。
6.3计量管理员对经检定合格的归还量具(领用和借用),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重新编排下次受检时间。
7.送检程序
7.1计量管理员负责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无能力检测的其它计量器具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及时送国家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7.2送外检的量具返回后,计量管理员负责对其检定证书进行管理,并根据检定证书,合格的贴合格标识;不合格的贴停用标识,然后按公司规定予以报废或送外修。
7.2对企业已建计量标准的三大量具,计量管理员在每月月末负责编制《测量设备月份周期检定计划》,附检定通知单派送至各车间班组,由各车间班组指定量具负责人按时送检。
7.3非领用的到期量具由计量管理员负责按时送检。
7.4每月25日之前,各送检单位到期量具还没送检完毕的,由计量检定员填写《逾期通知单》通知相应单位负责人,责其在月底前送检完成。否则逾期量具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相应单位承担。
8.检定程序
8.1计量检定员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具备计量检定、修理能力。
8.2计量检定员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检定结果需结合量具岗位的计量要求进行判断,满足要求贴合格标识,不能满足要求的填写《计量器具送检/修单》,送交计量修理员进行修理。
8.3计量检定员应在周检计划划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检定任务,若需延期,需告知送检单位延期时日。
8.4计量检定员应认真填写检定记录。
8.5计量检定员应保持规定的检定环境条件。
9.修理程序
9.1计量修理员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具备计量检定、修理能力。
9.2量具送修人员须填写《计量器具送检/修单》,写明量具失准现象或向修理人员口述失准情况。
9.2计量修理员凭《计量器具送检/修单》对送修量具进行修理。修理合格后在单上注明合格并签字,再返回计量检定员处检定,合格后返回送修者。
9.3量具修理原因若是由于使用者非正确使用所致,且损坏严重,需更换主要配件的,修理员需在《计量器具送检/单》上注明,交计量管理员按《计量器具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9.4计量修理人员须做好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10封存、启封程序
10.计量管理员视量具使用情况,可对现用量具进行封存或启封。
10.2量具封存时,计量管理员须填写《计量器具封存单》,同时在台帐上作相应更改。
10.3量具在启封时,计量管理员应填写《计量器具启封单》,然后将量具送计量检定员处检定,合格后贴上合格标识才能开始使用。计量管理员同时应对台帐作出相应更改。
11报废程序
11.1必须报废的计量器具,根据公司限额的规定,500元以上的由计量主管开具《报废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废;500元以下的由计量主管签字报废。报废单据要交财务部入帐,计量管理员按规定登记计入台帐。
11.2报废的计量器具报废后,如同种型号的计量器具库存已低于额定库存量时,计量管理员应立即填写《计量器具配置申请单》报请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