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标扩项的申报

  百灵 ·  2009-08-18 23:03  ·  48790 次点击
以前单位已建立M1等砝码标准,现在又购置了一批M1等级大砝码,请教各位:我该怎么填申请报主管单位批准,应该不是填“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吧?是增加量程,应是“扩项”吧,那么只在B1表中体现吗?要不要写“扩项申请”,1033规范中没有有关扩项的表格。这次是标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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