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认证的形式-自我声明(Self-Declaration )
Alu · 2009-10-18 20:52 · 118123 次点击
虽然RoHS指令像包装指令一样,没有CE标识或认证的要求,投放到市场上的电子电气设备都被假定是符合指令的要求,然后由监管机关负责市场的监管。但监管机构希望电子电气的生产商们应该采取“合理的步骤”来证明自己所生产产品的符合性,与其它的欧盟指令要求类似,但什么是“合理的步骤”?它们都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不过“自我声明”成为欧盟新方法指令推荐使用的一种低成本的“合理的步骤”。
所谓自我声明,就是设备的生产商自己基于对自己产品的了解,通过技术文件的方式向监管机构或用户声明自己的产品不含有害物质成分,符合RoHS要求的一种方式。实际上对设备厂商来说,自我声明并不是随意可以做出的,如果对自己的产品不了解,所使用的元器件或材料不经过严格的检查,制程没有严格的管控,这种条件下做出来的自我声明就存在极大的风险。就像人们出国过海关一样,稽查人员不可能去检查每个人,那样成本太高,但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就会仔细检查,查出不符合的就严格处罚。自我声明就如那个通行证,只是前者不是强制的罢了。当一个可疑的产品受到权威机构的检查时,生产者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以证明其为了达到符合性的要求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步骤,如果这一技术文件即自我声明不完善而受到挑战,对可疑部分的更为复杂的分析测试就会采用,直至得到确证的结果。因此,自我声明的技术文件如何以及其背后的许多努力是否有效至关重要。
我们知道,RoHS指令实际上是针对电子电气设备(EEE)的,并不直接管理生产设备所使用的部件与物料。因此,部件以及各种物料的管控是需要设备生产商自己来做,这实际上是个供应链的问题。自我声明也就分不同的层次,材料的自我声明最简单,设备的自我声明最复杂,部件则居中。设备需要部件和材料供应商提供自我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进行确认,而设备的制造商则需提供自我声明给国家授权的监管机构。
自我声明的形式
虽然自我声明被业界认为目前是一种证明符合性最合适的方式,但目前仍然没有关于如何形成自我声明的统一标准,但由于设备所使用的部品与材料纷繁复杂,很难按统一的格式或模板来制作自己的自我声明。最近美国的电子工业协会(EIA)与JEDEC以及日本的绿色供应链标准化组织(JGPSSI)联合发布一个关于电子产品材料声明的联合工业指引(JIG),还有ISO/IEC导则22与EN45014的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可以作为参考,但还得按自己的产品特点以及管理体系来管理供应商的声明以及制作自己的自我声明。形式并不确定,按市场监管的需要以及声明内容的复杂程度,一般将自我声明分成三种类型:
一、符合性声明,即按指令禁止有害物质的内容进行声明,如基于RoHS的符合性声明:“该材料或元器件适合于RoHS(2002/95/EC)指令管辖的电子电气产品使用”,或“该元器件或材料的各均匀材质部分中含有的铅、六价铬、汞、PBB与PBDE含量低于0.1wt%,镉的含量低于0.01wt%,RoHS指令豁免的情况除外”等,当然还包括溯源性管理的供应商与产品的基本信息,如型号规格、编号、生产日期、批号以及供应商的签名与印章。这是最简单的一种自我声明的形式,只针对要求的内容做出符合性声明,不提供其它信息。
二、拓展的符合性声明,即在符合性声明的基础上有所拓展,增加人们关心的一些内容,如为了有利于报废后WEEE的管理以及回收再利用,增加材料或部件中主要构成物质成分和有回收价值的材料成分信息,以及有害物质存在的位置信息,尽管这些物质的含量是合格的,甚至还有豁免物质的信息。以便于将来的拆解、回收再利用,节约回收成本,提高回收率。与其它所有的声明形式一样,必要的溯源性管理信息(型号规格、编号、生产日期、批号以及供应商的签名与印章)是不可缺少的。
三、完全的材料声明,即将所有组成材料的信息都详细的列出,同时包括所禁止的有害物质的信息。这种声明太过复杂,成本过高,不利于使用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此外,自我声明的复杂程度除了与所提供的信息量有关以外,还与声明的对象有关。原材料的自我声明是最简单的,测试起来也是最容易的,其次是简单部件与元器件,再就是组件,最后就是设备了,在这条供应链上,随着产品变得越来越复杂,自我声明也就越来越复杂越难做,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的情况也一样。基于上下游的影响关系,如果确保原材料与元器件或部品的符合性,设备制造过程具有良好的管控而不引入有害物质的污染,设备要满足RoHS的符合性要求也就顺理成章了,实现设备的符合性要求就转化为管理问题了,设备的自我声明也就并不十分困难了。
设备的自我声明
RoHS符合性的监管机构在进行市场监管时,直接管理的产品是电子电气设备,不是零部件或材料。监管时直接对整个设备进行有害物质分析成本十分昂贵而不现实,一个普通空调的测试费用按照现行的价格可能高达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又严重污染环境。因此,监管机构首先稽查的就是设备的技术性证明文件,也就是设备的自我声明。
既然设备的制造过程所用的物料都是符合RoHS要求的,制程管理是严格的,那么设备的自我声明就可以由这些物料的自我声明、检测数据以及制程管理文件的集合来构成。设备越复杂,部件越多,自我声明的技术难度越大,数据集成就越难做。好在现在的资讯科技非常发达,可以编制相应的软件来解决,然后制作成光盘。实际上,市面上已经有商用的软件销售了。为了设备的自我声明的制作或管理方便,以及适用数据库的管理,应该推荐按物料分类提供统一的物料自我声明的模板给供应商,推动供应商来配合执行。
为了确保自我声明的真实可靠,以便在面临监管机构的监管时,减少其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如繁琐的分析测试等。因此,要对其中的数据作进一步的核实与验证,也就是要基于来料的含有有害物质的风险决定进行必要的测试,并要有相应的管控措施。另外,需要对制造过程中可能的污染也要有严格的管理程序。这些技术文件都应该成为自我声明文件体系的一部分。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按照RoHS的要求,构成设备的每个均匀材质部分均必须符合有害物质浓度限制的要求,因此没有加和性,即在集合所有设备部件的有害物质数据时,不应该对其进行累加。
此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111技术委员会也正在讨论由法国提出的类似于自我声明的标准草案“FrenchDraftNPonEnvironmentalInformationofProducts”,即产品的环境信息标准(EIoP)。在该草案标准中,规定了产品应该提供的环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市场上消费者所应该知道的信息、符合RoHS指令的信息、符合WEEE指令的信息、便于回收再利用的信息、产品寿命信息、将来产品改进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都应该以量化的方式提供。同时强调,尽量避免的第三方认证,避免全材料的自我声明,避免寿命周期评估。实际上,上述草案内容跟我们所建议的设备产品的自我声明非常类似,等该标准正式出版后,电子电工产品的制造者可以参考该标准的模式制作自己的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