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Alu · 2009-10-20 16:28 · 38909 次点击
外协管理办法
外协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壹)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