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汽车CCC认证问题?
a548942 · 2009-11-03 23:01 · 33917 次点击
在CNCA—02C—023:2008《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有关03-01总质量GVM≤3500kg汽车的排放需符合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的要求。
请问在CCC强制性认证中,是不是03-01总质量GVM≤3500kg汽车的排放只需符合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Ⅰ)的规定即可,还是GB18352.3-2005全项(包括: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Ⅰ)、双怠速排放、曲轴箱排放物(Ⅲ)、蒸发排放物(Ⅳ)、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Ⅴ)、低温冷起动排放(Ⅵ)、车载诊断(OBD)系统)皆要符合?因为从CNCA—02C—023:2008来看好像只需符合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Ⅰ)规定,但是从一份CCC培训教材中又看到该项为”全项”需符合,被弄胡涂了,哪位高手可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