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高仪精度表示问题

  wangzc0621 ·  2009-11-12 08:54  ·  68625 次点击
大家好,我公司刚买一三丰的测高仪,厂家提供精度为(1.3+0.6L/600)μm,L单位是:mm。中国计量局检定后报告封面有合格字样。内部给出“在(0-600)mm高度测量范围内不超过(1.1+1L)μm”。但没给出L的单位。我公司计量部门就认为L应该按标准JJG929中的默认为mm,应该是不合格的,不承认中国计量局的检定合格结果。我电话咨询计量局,计量局答复为报告中的L单位应该是m,这样的话就应该是合格的。但计量室认为没有任何标准来支持,还是不承认
请问关于这样的精度表达方法是否有科学的出处来证明。L在什么情况下单位是mm,什么情况下单位是m。谢谢!!!

4 条回复

塞外游侠  2009-11-12 14:40
从计量学的角度来看,计量局出具的数据肯定错误,因为计量对量值是有明确定义的:“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它由数值和单位两部分的组合来表示,没有计量单位的纯数或符号没有任何意义。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你能解释过去也可以,一般的检查没有人会注意这些问题。如果你单位使用测高仪出数据时会使用误差修正或者有什么特别要求,那最好还是把问题彻底解决。
wangzc0621  2009-11-12 11:37
个人认为对计量结果的确认正确就OK了。
wangzc0621  2009-11-12 11:32
的确,计量局的报告有误导性。但是进过计量局解释后,我作为用户已经知道了该产品的确是合格的,计量局的判定也是正确的。只是他的报告在文字表达上有欠缺。但是在认可报告结果的情况下,去追究报告内容的表达不规范,不知道从计量的角度去看是否合理?我不太懂计量技术。请大家给些好的建议。
塞外游侠  2009-11-12 10:06
我没有看到过这方面的标准要求。但是我个人认为计量局出的这份报告还是有瑕疵的,最起码是违反了常理。通常情况下如果前面测量范围的单位是mm,后面误差精度公式中的“符号”如果没有备注说明单位也应该是mm,保持单位一致性。再则在日常长度计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是mm,他的报告中没有注明这很容易让人误导。如果计量局有证据说明它的正确,让它拿出来。否则让它重新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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