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Aaron ·  2009-11-16 09:52  ·  8711 次点击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技术部对其他部门的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的技术服务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部主要为生产部门、营销部门、采购部门、品质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程序按照《技术管理流程规定》中的《技术服务流程》执行。
第三条、当产供销各系统发生本部门无法解决的技术、工艺问题时,需及时向技术部提出申请。技术部接到申请后,必须尽快为需求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技术部职责:
(一)、接受其他部门提出的技术服务申请。
(二)、技术部经理根据部门内部的人员分工、员工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决定技术服务计划。
(三)、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项目执行之后填写“技术服务记录登记表”,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四)、相关的技术服务资料必须及时归档。
第五条、技术服务需求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必须努力提高本部门的专业素质,对于普通的或重复出现的技术、工艺问题,应该通过自身努力解决。
(二)、各部门提出技术服务申请时,必须按照技术服务项目的性质,尽量提前告知技术部,以免影响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技术部提供技术服务时,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向技术服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便于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技术服务要点
(一)、技术部在接到技术服务需求时,应尽快提供技术服务,减少损失。
(二)、技术部可以根据服务的类型,灵活采用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方式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三)、技术服务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的技术素养,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要善于学习、总结,为其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四)、通过技术服务掌握服务需求部门的技术培训需求,通过培训提高其他部门员工的员工素质,减小技术、工艺问题发生的概率。
(五)、技术部在提供技术服务时,要树立服务意识,把被服务部门作为客户来对待,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把客户的满意程度作为服务质量的评价。
第七条、本规定由技术部制订并解释,经技术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制订和修改时参考产供销各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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