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8927-2008中6.1.4.3注1分析

  苹果花 ·  2009-12-16 21:53  ·  33489 次点击
GB/T8927-2008中6.1.4.3注1描述大意为:当如果油品深度远超过4.5m,应按油品深度的1/10、3/10、5/10、7/10、9/10确定测温位置,在温度分层的情况下,还可进一步增加测温点数。请问“当如果油品深度远超过4.5m”是指几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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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之星  2013-01-07 01:50
油品深度远超过4.5m没有给出量化的深度是多少,因此是否“远超”4.5m就由测量者自行确定了。
判定是否“远超”4.5m的方法是:根据注1的后半句话要求考虑按第7和第8章所描述的“同比例高度补充测量”的规定原则是各参比温度的变化范围必须≤1.0℃,否则就应该增加温度测量点进行补充测量。即:
如果5/6、1/2、1/6三个高度参比温度的变化范围>1.0℃,就意味着“远超”4.5m了,就应该按1/10、3/10、5/10、7/10、9/10高度补充测量;如果补充测量的这五个参比温度的变化范围仍>1.0℃,就应该按1/20、3/20、5/20、7/20、9/20、11/20、13/20、15/20、17/20、19/20高度再次补充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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