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产品及其认证

  Alu ·  2010-02-01 09:11  ·  37728 次点击
节水产品及其认证是指:
一、节水产品分类与认证
根据《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中的规定:节水型产品是指符合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产品。在《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中规定:节水型设备是指在使用中与同类设备或完成相同功能的设备相比,具备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或防止水漏失、或能替代常规水资源等特性的设备(包括产品、器具、材料和仪器仪表等),并特别注明节水型设备应符合有关节水的技术标准或被列入国家相关节水产品鼓励目录。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中规定: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是指满足相同的饮用、厨用、洁厕、洗浴、洗衣等用水功能,较同类常规产品能减少用水量的器件、用具。
由此可见,是否节水(型)产品关键要看在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具备不具备能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的浪费;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
节水型产品按照节水机理可分为:直接节水产品、间接节水产品和替代传统水资源的节水产品;按照节水领域可分为:城镇生活(服务业)节水产品、农业节水类产品和工业节水类产品三大类。节水产品作为节水技术的载体,它的推广和使用是提高用水效率的关键环节,它是节水的物质基础。节水水平真正的、长久的提高和巩固,主要靠大力建设节水设施和大力推广节水型产品,只有切实提高节水产品或设备的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才能将节水工作落到实处。
节水产品认证是指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和节水标志,证明某一认证产品为节水产品的活动。目前我国的节水产品认证采用自愿性原则。从根本上讲,节水产品认证就是针对节水产品的质量合格认证。其中,节水产品的节水性能则是节水产品质量要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简单地将节水产品的节水性能与节水产品的质量完全割裂和对立。
在我国,产品认证机构必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方可设立。目前全国拥有节水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有6家。其中专业机构主要包括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公司,以及中标认证中心等。
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各节水认证机构分别自行设计了节水认证标志(这些标志须获认监委的批准和备案)。目前,有代表性的节水产品认证标志有:经水利部授权,使用国家节水标志作为主图案,外围加公司名称中英文缩写。如: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公司。其他如:中标认证中心推出的“节”字标志。
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产品商标、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以及认证机构的有关信息。
节水产品认证过程与其他产品认证过程一样,包括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的批准和颁发证书、获证后的监督等。
二、节水产品认证的作用
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工作,实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不仅公正、客观地为客户提供节水产品质量信息,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节水产品质量,同时还可以大大节省社会资源,因而受到各方欢迎,具体表现出如下多种不同的作用:
(1)指导选购合格产品。节水产品实行认证后,由于商品上都带有特定的认证标志和该认证所依据的标准.证明7该种产品已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检验和评价,产品质量是有公正的第三方给其担保的,从而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种质量信息,大可放心购买。
(2)有助于建立诚信社会。实行节水产品认证,用一个小小的认证标志,将通过认证的产品明确地标识出来,这种诚信的标志贯穿于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全过程中,它不仅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为有关产品生产、经销者等带来利润,占领和扩大市场,有助于建立诚信的社会。
(3)节约社会成本。节水产品实行认证后,只需利用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的质量信息,没有必要进行重复性的检验,从而为企业节约检验费用。在认证取得区域或国际互认的情况下,节约的社会成本就更可观。
(4)有助于政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节水产品认证作为节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之一,它的建立和完善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工作,对于企业的好处有如下几方面:(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2)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实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后,市场上便会出现节水认证产品与非节水认证产品的一道无形界线,凡属于节水认证产品,会在质量信誉上取得优势。(3)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4)有利于企业打造品牌。认证机构将通过公告、目录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通过认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获得认证的产品还可在产品上贴上认证标志,获得产品认证的企业可以进行广泛的宣传,这些都向社会和顾客传递了大量信息,对品牌信誉的提高大有好处。
三、与居民相关的节水产品认证种类有哪些
2002年10月,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经贸委、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启动节水产品认证试点工作。第一批节水认证产品有水嘴、坐便器、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产品。2005年4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第二批《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涉及工业、农业、城镇生活服务业和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等领域。与居民相关的节水产品有家用洗衣机、整体浴室、热水水表等。
国家陆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和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如节水认证产品列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优惠范围;节水产品认证纳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评选条件;节水产品认证将作为政府采购的依据;《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将作为国家实行财税优惠的基础等。
北京市建委、市水务局等八部门于2006年3月联合发布了《北京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四类用水器具,都必须符合节水标准或通过节水产品认证;2006年底前,非节水型用水器具退出北京市场。2007年,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加快淘汰非节水型产品的通知》,要求确保至1J2007年底,力争将天津市城市节水型器具的普及率达至lJl00%。通知要求,在全市公布节水型产品名录和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名录;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禁止设计、采购、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原有的建设项目必须限期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工商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将依法对经销、代销单位进行查处。
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含节水,下同)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2007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又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共涉及了33类产品,其中7类为节水产品,包括便器、水嘴、便器冲洗阀、水箱配件、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淋浴房和淋浴器。其中又确定9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水产品有2类,即便器和水嘴。

2 条回复

计量管理  2010-04-21 20:30
学习~~~~~~~~~~~~~
zxa1999  2010-02-08 16:07
一项前瞻性的认证,一项有意义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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