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就REACH高关注物质(SVHC)浓度阈值问题进行争论
新闻专员 · 2010-02-02 21:57 · 37738 次点击
北欧理事会近日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的案例研究和参数表明REACH法规下的义务需要更严格的解释。除了北欧国家,此报告还得到了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和德国的支持。在2月份REACH主管当局和分类、标签和包装条例委员会(CARACAL)下次会议前,此报告将递交给其他欧盟成员国。
六个欧盟成员国——瑞典、丹麦、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和德国表示不同意REACH法规第7章和第33章对物品中高关注物质(SVHC)0.1%浓度阈值的解释。根据六国意见,0.1%的浓度阈值应适用于物品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但欧盟委员会的法律服务处则认为应适用于生产或进口的整个物品。ECHA表示要遵守这一裁决。
去年ECHA对现有指南文件进行了审查。北欧理事会对物品中SVHC浓度阈值应适用于物品的每一个组成部分这一论点进行研究,以证明这一解释对业界来说更加可行,对REACH主管当局来说也更加易于实施,并且可以减少潜在的SVHC信息缺口。然而,委员会声称不会对此做出修改。最终,ECHA表示无法对指南文件做出相应修改。
北欧理事会发布的报告指出,分析物品每个组成部分的SVHC含量比确定整个物品的要更加简单。报告中强调,“越是复杂的物品,越要花更多的精力去确认其符合性。”
委员会将继续与ECHA以及成员国合作,对物品指南文件进行审查。
REACH法规对物品中SVHC的相关规定将引发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进行通报,以及向消费者提供相应信息的义务。瑞欧科技(REACH24hChina)提醒相关企业,在2010年12月1日前列入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物质在物品中含量超过0.1(W/W),生产量超过1吨/年必须在2011年6月1日起向ECHA通报;同种情况下,2010年12月1日后列入高关注物质的物质则必须在被列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通报。此外,这些物质还需要履行REACH下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对于物品中高关注物质含量超过0.1%,即需要传递安全使用的信息,至少提供高关注物质的名称。下游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客户提出要求的45天内免费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提供产品中这些物质含量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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