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监局出台新措施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

  新闻专员 ·  2010-02-25 16:28  ·  41010 次点击
为促进福建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福建省质监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下放和简化行政审批权、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共有20条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有:对于企业参与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标准贡献奖、福建省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评选过程,以及有关公告、公示、证书及奖牌等均不收费;对企业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政府标准贡献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在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承担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资助。
对省以下(含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检验,仍实行向企业付样品费。免收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件工本费。
对全省村级卫生所、卫生服务站在用的血压计、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可见分光光度计,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用的血压计,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台案秤,实行免费检定。继续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活动,为群众免费提供血压计、人体秤、眼镜等家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工作,将食用油脂制品、调味料产品、其他粮食加工品等24小类的生产许可受理工作逐步委托8个设区市质监局负责,并将县(市)级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行政许可审批权,逐步下放到设区市质监局。
简化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将原来由省质监局办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下放到设区市质监局办理,并简化、便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有效期从2年延长为4年。
把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计量、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等服务覆盖到50%以上的省级工业园区,并主动上门为重点项目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分期分批将省地方标准文本全文上网,免费下载。
开设省内名牌产品企业打假扶优协作网,协助名牌产品企业处理省外产品质量问题和开展打假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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