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将改造居民电表逐步实现一户一表
新闻专员 · 2010-03-11 12:26 · 52498 次点击
据悉,四川宜宾市国家电网供电区域内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将实施“户表工程”改造,广大城镇居民将享受到“户表工程”用电带来的实惠。
此次“户表工程”改造,供电能力将按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用电容量不低于4千瓦,大于50平方米的住宅用电每户容量不低于8千瓦时标准设置。按照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居民生活用电进户线将提高到10㎜铜芯线。
“户表工程”改造范围包括供电企业公用变压器供电的居民合表用户,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物业小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居民生活合表用户。其中,居民户表改造按照自愿的原则,由用户向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改造。为保证安全规范供电,楼房居民住宅应按照标准整栋、整单元为单位进行集中改造。改造后的户表居民用户由供电部门抄表、收费、服务到户。“户表工程”改造和安装均按“一户一表、电表出户、集中设置”的标准实施改造。户表改造及新装的居民生活用电电能表全部采用IC卡费控表。
户表改造执行“谁产权、谁出资”的原则。按产权归属确定出资方。居民个人出资部分包括表箱及进户线。产权单位出资部分指配电变压器,高低压开关,低压主干线等;外部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居民户表电能计量装置及集中抄表系统统一由供电部门出资。改造项目和居民个人出资部分收费标准以市物价部门相关规定为准;配电变压器等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按工程定额计算并按实结算,资金同步到位,统一由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供电企业按照适度补助的原则,与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等共同推进户表改造工作。对享受低保政策的居民用户户表改造实行优惠,低保用户凭有效证件申请,其改造收费按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减半执行。改制企业职工住宅小区按照“三个一点”(居民一点、供电部门一点、改制企业一点)的原则筹措资金进行户表改造。
据悉,宜宾市“户表工程”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布实施,力争在3至4年内基本完成居民生活用电户表改造。2010年计划改造大部分公变供电的合表居民用户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合表居民用户。2011年计划改造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小区合表居民用户及其余部分公变合表居民用户。2010至2013年对有条件的工矿企业合表居民用户进行改造。
新建居民住宅和商业用房用电将按照“户表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向供电部门申请验收,并提示电器安装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改造后的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界限按照产权归属划分,谁产权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