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新闻专员 ·  2010-04-18 09:54  ·  43894 次点击
江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赣府发〔2010〕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计量综合水平进入中部地区前列为总体目标,不断夯实计量基础,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可靠的计量技术保障。到2015年,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及省重点耗能单位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涵盖全省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和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其中具有国家先进水平的省级计量标准达10项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
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加快形成以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加快建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涉及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计量器具检定装置,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装置水平和检定(校准)能力,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发展和污水处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各类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创建一批优秀计量实验室。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鼓励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参与大宗物料贸易交接的计量活动,提升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加强工业计量工作。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广先进的计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鼓励大型企业按照GB/T19022-2003(ISO10012:2003,IDT)《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小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质技监局量发〔2000〕61号),强化计量管理,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切实解决计量检测手段不足和计量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依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指导用能单位依据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以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作用,积极研究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校准方法,研究和开发节能计量技术,鼓励企业应用节能计量器具。组织制订和修订一批急需的能源计量技术法规、产品能耗和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不能按照规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加强强制检定工作。
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把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每年两次对全省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所需资金由质监部门从财政安排的经费中统筹考虑,做到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五)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电能表、衡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切实遏制加油站、商场、餐饮场所等商贸领域短斤少两、克扣群众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计量工作发展规划,支持和促进计量工作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将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并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支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发展和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保障我省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落后计量标准装置的更新改造所需经费,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的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省培养和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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