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Aaron · 2010-05-08 13:43 · 40628 次点击
对企业有形资产管理非常重要,要做到不漏、不丢需要大家的努力。首先要把责任分到每个部门、每个人,让大家都有一份责任心。比如固定资产管理,各部门要有企业资产管理员,购入的时候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要签字,部门经理也要签字,才能到财务报账。
199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实践证明,这一定义未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状况,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者发生了减值,比如有些企业资产管理的部分存货实际已经贬损,但仍以实际成本确认为资产列示在企业资产管理负债表上;再比如有些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长期收不回来,而债务单位实质上已经无力承担债务义务,但是按照原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仍然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上。使得企业资产虚增,利润虚增,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这样的例子,对固定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也同样存在,这些资产不实的情况,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资产管理定义的理论缺陷逐渐显露出来了。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重新定义后的资产为:第一,它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第二,此项未来的经济利益是一个主体即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第三,由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未来的经济利益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的结果;第四,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新准则对会计资产的定义有一个质的突破,即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预期能带来经济效益,它就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就不能确认为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只能作为费用或损失。例如: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就不应该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目前有的企业为了扩大业绩,将本应列作费用的巨额支出作为资产挂账,不进行摊销,虚增了资产,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可见,一项资产要确认为资产,就必须符合资产的定义,必须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源,且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001年国家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定义更完善更严谨,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在原来计提存货、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四项企业资产管理的减值准备计提要求,从而使得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到八项,基本上包括了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非现金类资产。也就是说除现金类资产管理外,对非现金类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都应做一个全面检查,并做出合理的判断,如发生减值则应计提准备。
因固定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减损。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将固定资产价值减损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才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上虚夸固定资产的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管理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如果无形资产管理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资产管理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某些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规定,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所代替,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②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资产管理带来经济利益;③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短期投资要求于期末进行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长期投资的价值减值,是指长期投资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