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有效期的表示
keven025 · 2007-09-26 13:23 · 65937 次点击
检定有效期的表示
在出具检定证书时,其有效期都是这样表示的:对一年周期,如果检定日期是2007年09月21日,则有效期应写成"2008年09月20日".这种表示方式符合检定规程中的"一般不超过一年"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表示方式给企业造成了管理上的麻烦,也给检定部门的周期安排带来不便,因为现在的检查或考核,都要求证书的日期能够衔接,这在实际的工作中是很难做到的.
建议:证书写明准确的检定日期,而有效期只写到月份或都写到月底.如检定日期"2007年09月21日",有效期为"2008年09月"或"2008年09月30日".这样一来,无论是检定方还是受检方,都便于安排好检定时间,不会出现仪器超期或提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