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设备管理体系
Aaron · 2010-05-08 19:16 · 8946 次点击
1.工厂设备管理机构
1.1设置目的
1.1.1规范工厂设备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隶属关系,优化设备管理工作岗位配置和职责范围。
1.1.2利于上下协调工作。对上与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对口衔接,便于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下可以统筹计划、安排、协调各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1.1.3利于对外沟通联系。工厂设备管理部权、责归口,便于与兄弟工厂、与设备供应商的相应部门协商沟通。
1.1.4利于自身建设。设备管理部作为一个建制部门,可以为设备工程师、维修工、保管员的层次提升提供机会,利于人才的培养和衔接。
1.2组织架构
1.2.1工厂设备管理框架图
(见图一:工厂设备管理框架图)
1.2.2工厂设备管理部人员配置
1.2.2.1设备管理部经理:1名。
1.2.2.2设备工程师:2名,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各1名。
1.2.2.3设备维修工:X名,按照工厂生产线的规模配置,每一类生产线设备设维修工1-2名,辅机设备设维修工2-4名、外修设备设维修工2名。
1.2.2.4设备备件资料保管员:1名。
1.3隶属关系
1.3.1行政关系隶属于工厂生产部。
1.3.2业务关系隶属于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
1.4工作目标
1.4.1保持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使其发挥最佳使用效能;
1.4.2保证操作使用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技能,能够正确地、熟练地操作使用手中设备;
1.4.3实现“人-机”良好的、高效的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
1.5职责范围
1.5.1负责工厂生产设备全寿命管理。包括设备评估选型、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调拨、保管、使用、维护、修理和报废处理等;
1.5.2负责工厂生产设备技术资料、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检修工具(仪器)的管理。包括备品备件、检修工具(仪器)的请购、保管和发放;
1.5.3负责工厂生产设备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
1.5.4负责工厂设备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5.5负责工厂设备及设备使用管理安全工作。
1.6人员岗位职责
1.6.1设备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6.1.1在工厂厂长和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工厂的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工厂设备管理部,不断推进工厂的技术进步,不断推动工厂设备维护工作的落实。
1.6.1.2组织制定工厂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和设备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负责设备管理、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1.6.1.3组织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审批全厂合理化建议,组织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鉴定。
1.6.1.4定期组织召开工厂技术准备工作会议,协调各车间技术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
1.6.1.5负责审批各车间的技术革新、设备改造、设备维护保养、设备修理等计划和方案,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申报。
1.6.1.6对设备采购提供技术支持,组织设备技术评估,组织新设备布局设计,负责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组织设备验收工作。
1.6.1.7组织工厂设备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协调上级设备管理部、兄弟工厂设备管理部之间的工作,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和设备问题。
1.6.1.8负责工厂设备安全工作和技术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设备安全、设备节能、技术保密和环境保护等的有关技术工作。
1.6.1.9组织工厂技术人员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技术等级的评定、申报工作。
1.6.1.10组织完成工厂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6.2设备工程师岗位职责
1.6.2.1在设备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的部分设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厂的规章制度,按照设备管理部的工作计划,具体推动设备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的落实。
1.6.2.2负责制定技术革新、设备改造、设备维护保养、设备修理等计划和方案,参加车间的技术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
1.6.2.3具体组织工厂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工作的实施,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参与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的鉴定。
1.6.2.4对设备采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设备技术评估和布局设计,参加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设备验收工作。
1.6.2.4组织工厂设备计划修理(小修、中修、大修)工作,对工厂维修、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排除设备复杂故障,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和设备难题。
1.6.2.5组织并参与生产设备巡查工作,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1.6.2.6负责落实设备安全、技术安全措施,组织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数质量,并保持良好可靠,带头执行设备安全、设备节能、技术保密和环境保护等的有关规定。
1.6.2.7负责分管专业(系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业务帮带和技术考核、考评,帮助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技能。
1.6.2.8完成工厂领导和设备管理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1.6.3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
1.6.3.1在设备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部分设备(专业)的维修工作,按照设备管理部的工作计划,具体负责设备维修工作的落实。
1.6.3.2参与工厂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工作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加新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1.6.3.3负责分管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工作,对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排除设备故障,帮助解决技术和设备中的疑难问题。
1.6.3.4负责对分管的设备进行巡查点检,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随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1.6.3.5落实设备安全、技术安全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数质量,并保持良好可靠,执行设备安全、设备节能、技术保密和环境保护等的有关规定。
1.6.3.6负责对分管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帮带,帮助操作人员提高设备操作、维护技能。
1.6.3.7负责分管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
1.6.3.8完成工厂领导和设备管理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
1.6.4设备备件资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1.6.4.1在设备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厂设备备件、工具、资料管理工作。
1.6.4.2负责建立健全工厂设备台帐,掌握工厂设备的数量、质量状况,及时提供设备配置、配套情况和技术资料。
1.6.4.3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备件、检修工具(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台帐和清单,掌握工厂设备备件、工具、资料的基本情况。
1.6.4.4负责设备备件、检修工具(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仓库管理,具体办理备件、工具、资料的出入库、租借、归档整理等工作。
1.6.4.5负责设备备件和工具库房、设备技术资料室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随时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工具的良好可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设备安全事故管理
2.6.1设备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6.1.1设备安全事故的界定。因工作失误、失职、违章操作等,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故障或性能效率下降,影响工厂生产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都称为设备安全事故。
2.6.1.2设备安全事故的分类。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6.1.2.1一般事故:造成生产线中断生产达4-48小时者,或单机停产达24-48小时者;或造成设备修理费达1000-5000元者。
2.6.1.2.2重大事故:造成生产线中断生产达48-120小时者;或造成设备修理费达5000-10000元者,或设备精度和性能严重下降者。
2.6.1.2.3特大事故:造成生产线停产120小时以上者,或造成设备维修费达10000元以上者。
2.6.1.3设备安全事故管理原则。
2.6.1.3.1设备安全事故的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于未然。
2.6.1.3.2设备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2.6.1.3.3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工厂领导及时电话报告生产总部,生产总部领导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报告总裁或直接处理。一般事故由生产总部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必须报告总裁批示后,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6.1.3.4设备管理部,是设备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区分责任和书面上报。
2.6.1.4设备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
2.6.1.4.1及时报告,控制事态。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就近的领导报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关闭电源、停止供汽、关闭阀门等,控制事态的扩大;如有人员伤亡或火灾,应及时进行现场救护。
2.6.1.4.2保护现场,调查取证。接到事故报告后,领导要沉着冷静,一面逐级报告,一面组织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救护,并注意保护现场。事态平息后,工厂设备管理部组织人员,对事故原因、经过进行了解、取证,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评估。
2.6.1.4.3分析原因,书面报告。工厂组织有关单位的领导、当事人、知情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责任进行区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填写《设备安全事故呈报表》,书面上报生产总部。
2.6.1.4.4区分责任,整改惩处。生产总部根据的报告和掌握的情况,视情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工厂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直接损失,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填写《设备安全事故调查表》,随《设备安全事故呈报表》一同报生产总部和总裁批示。按照批示,结合各自的职责,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单位进行整改。
2.6.1.5设备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罚。
2.6.1.5.1发生一般事故的,依据损失的轻重,处以当事人、单位责任领导、工厂主要领导各100-500元罚款。
2.6.1.5.2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据损失的轻重,处以当事人、单位责任领导、工厂主要领导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单位责任领导和工厂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2.6.1.5.3发生特大事故的,依据损失的轻重,处以当事人、单位责任领导各1000元罚款,处以工厂主要领导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单位责任领导和工厂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下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6.1.5.4发生设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旦发现,将对当事人、单位责任领导和工厂主要领导,从重进行处罚。
2.6.2设备安全事故呈报表
(见表十四:设备安全事故呈报表)
2.6.3设备安全事故调查表
(见表十五:设备安全事故调查表)
2.7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2.7.1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2.7.1.1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范围: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设备随机资料和图纸、设备安装工艺图纸,车间(厂区)设备布局图,各种操作规程、技术手册、修理规程,设备修理资料、技术革新资料、设备改造资料,集团公司、工厂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等与设备、技术相关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资料、图纸、文件。
2.7.1.2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2.7.1.2.1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实行分类归档、分柜存放、集中管理的原则,资料收集要全面,尽量涵盖工厂的设备和技术,整理归档要完整、配套。
2.7.1.2.2主要生产设备(罐装线、成套设备、主要独立单机等),分别建立技术资料档案袋。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随机配件清单、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设备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图纸,设备选购技术论证报告,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修理资料,设备保养、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等资料或记录。
2.7.1.2.3主要生产设备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由设备操作、维修负责人员及时收集资料、数据,及时整理、填写。
2.7.1.2.4建立《设备台帐》,完整、准确填写台帐的各项内容,保持台帐与实物完全一致。根据设备变动情况,随时对台帐进行变更。
2.7.1.2.4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清单》、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柜卡、资料盒(袋)卡、资料标签、编号,并保持清单、卡、编号、实物一致。
2.7.1.2.5设备调出工厂,其技术档案资料要随设备一同调出;设备报废后,无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可以注销和销毁。
2.7.1.3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借阅。
2.7.1.3.1设备技术档案资料要执行借阅制度。借阅资料必须填写借条,并经设备管理部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