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采购管理模式创新与约束机制
Aaron · 2010-05-08 23:16 · 45118 次点击
一、我国电力企业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部门与其他物资采购部门一样,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物资资源缺乏向物资资源极大丰富的转变。由于大企业管理僵化,在采购管理中严重表现出机械性,具体表现在:
1.采购需求计划分析模糊
目前企业采购需求分析所做出的采购单,采购部门很少对它进行分析。生产物资需求计划是生产部门按月上报,生产部门本职工作繁忙时,容易忽视物资需求计划上报,只要有一个单位的采购需求计划没到齐,采购部就不能进行需求的整理统计。由于填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不是生产部门的专职工作,而且填制表格也不是他们自己所用,因而填表人填表不认真、不负责,胡乱填上一些项目,数字未经认真审核计算,造成采购需求计划不准确。
2.供需关系不稳定
电力企业物资现行采购与供应商的关系往往是短期的、松散的、竞争式的关系,双方重视的都是短期的优势,缺乏长期的合作,缺乏彼此的信任。造成不能识别制止伪劣供应商进入企业采购市场,增加了采购工作的风险,导致采购方不断更换供应商,代价高昂,价格成为以牺牲价值为代价的谈判焦点,双方库存增加,而且当采购方强迫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价格时,有些供应商可能离开,而留下的供应商已不为优秀,当市场状况好转时,原来委曲求全的供应商,必定会连本带利来向采购方要回,造成采购方成本暴涨。
3.价格管理手段单一
采购人员不对供应商成本进行科学合理分析,在谈判过程中采取简单粗暴方法随心所欲压价,或一律直接采取招标手段。当采购价格大大低于市价时,经常造成买方断料或缺货;这种不择手段的作法虽然使企业获得了合同,但一味追求价格会使得产品质量下降,导致经常的退货,造成各种管理费用增加。而经常性的退货,会造成经常性的计划变更,增加生产装置成本,影响交货期,成品品质超群不良率加大,客户投诉及退货增多,降低信誉和产品竞争力。
4.采购评估体系、机制设计不完善
没有建立对供应商采购评估体系,不能对供应商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对供应商的管理只是主观臆测。对重要物资的采购活动没有采购评价过程。对采购人员、供应商等相关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二、电力企业供应链管理下的采购模式分析
20世纪80年代起,“横向一体化”的思想日益兴起,即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本企业只抓最核心的东西:产品方向和市场。“横向一体化”形成了一条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贯穿企业之间的“链”。由于相邻的节点企业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相互对应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企业连接起来时,便形成了供应链。为了使这条链上的企业能协调运作,共同受益,产生了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是当今国际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向和重要领域,也是我国电力企业采购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经济背景。
采购是供应物流与社会物流的衔接点,它是依据市场需要、企业生产计划所要求的供应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并进行原材料外购的作业层,需要承担市场资源、供货商家、市场变化等信息的采集和反馈任务;同时,还要重视采购的决策。而采购决策内容除市场资源调查、市场变化信息的采集和反馈、供货商家选择等外,重要的是决定进货批量、进货时间,从而使企业在生产不受影响的同时,有效降低成本。基于供应链管理的现代采购观念认为:企业的核心是营销,在提供使客户满意的竞争性产品或服务的同时,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对采购的质量、价格、收益和时间等因素的评价,必须根据它们与公司在市场细分、附加价值、前置时间及对顾客需求的反应性等方面制定战略和相互影响来进行,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建立有效的对用户要求做出反映的采购权利与责任制,一种能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并使商品采购实行“以需采购”的原则,制造订单产生于用户需求,然后由制造订单驱动采购订单,由采购订单驱动供应商这种采购供应链模式,使供应链系统准时响应用户需求,从而降低了库存成本,提高了物流速度和库存周转率。在供应链管理的模式下,需方和供方是合作伙伴关系,供应商是经过资格认证的,质量和信用是可信的。采购作业通过电子商务,一次把需方的采购定单自动转换为供方的销售定单;质量标准经过双方协议,由供方完全负责保证,不需两次检验。由于信息畅通和集成,采用设在需方的供方管理仓库的VMI方式,把供方的产品库和需方的材料库合二为一,仅在需方生产需要时,才把供方的产品直接发货到需方的生产线,并进行支付结算,减少供需方各自分别入库的流程。新的流程与传统流程相比,减少了许多不增值的作业,如:定单的下达和接受转换、生产跟踪、质量检验、入库出库和库存积压。这里的采购业务流程重组己经不仅局限于一个企业的内部,而且延伸到企业外部的合作伙伴,体现供应链管理合作竞争的特点。依靠信息技术的支持,使经营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言而喻,在这个模式下,信息沟通、经营成本、库存等都有明显的改善,提高了供应链的竞争力。这也是协同商务的一种体现。但由于订单驱动下的采购管理,需求是离散的,消耗是不稳定的,频繁按需求批量补给生产会造成采购成本增加,库存成本随库存量增加而增加,采购成本与订货量成反比,所以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经济订货批量,使总成本最小。
三、电力企业采购管理的约束机制
电力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建立还需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主要包括权利约束、监督约束和利益约束。
1.权力约束
电力企业采购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采购性质和任务明确各岗位的工作描述,确定采购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决策民主、权力受控的采购运行机制。首先要有效控制采购决策权,建立权力受控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对重大采购活动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其次要有效控制采购管理权,将采购计划权、招标询价权、市场采购权、验收结算权等采购管理权的职权主体分离。采购计划权由采购单位掌握,采购管理部负责对采购计划实施审批权,招标询价权由采购管理部门掌握,市场采购权由采购业务部门掌握,验收结算权由采购单位及财务部门掌握。各环节责任明确,互不干预,相互制衡。
2.监督约束
监督约束包括两方面:管理者对采购人员的监督和采购人员之间的互相监督。采购环节要形成预防为本、制约到位的监督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廉洁采购奖惩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增强采购者的管理意识和廉政意识,对采购中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节约多、采购质量高的采购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鼓励;对采购决策失职或有不廉洁行为者则予以责任追究。鼓励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推动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坚持监督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公开化、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制度,开展企业采购效能监察,让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到采购活动中,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从群众中和市场上聘请特邀监察员,对企业采购行为进行公开民主评议和监督举报,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的采购人员和供应商进行处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公诸于众。
3.利益约束
利益约束主要是从采购人员的业绩考评体系入手,通过业绩考评标准来从利益上实现对企业采购管理的约束。采购人员的绩效考核不但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主要手段,也是防止业务活动中非职业行为的主要手段,甚至可以说是防止采购腐败最有力的武器。供应商给采购员“好处费”无非是想提高价格或在质量、效率方面打折扣,如果采购人员参与这些腐败行为,也许具体情节不为人知,却不能不体现在它的业务绩效上。如果对采购人员有绩效考核这个“紧箍咒”,采购腐败的机会成本就会小得多。所以,绩效考核是减少采购腐败主观因素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