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修制的基本特点

  Aaron ·  2010-05-08 23:19  ·  42742 次点击
(1)维修管理的生产性
定修制与生产结合紧密,为了达到稳定生产必须实行维修。因此,它对生产设备、特别是主作业线设备的检修日期、每次检修的时间和占有劳动力都有明确规定并严格控制。符合物流平衡和能源平衡以及维修负荷平衡的定修计划一旦确定后即使纳入总体生产经营计划,不得随意变动,必须按定修管理的程序去组织实行。因此,计划的对兑率很高,完成计划的命中率也很高,这样既保证了生产计划的正常推行,又保证了设备检修需要的内容能得到充分满足,体现了维修与生产的协调和统一。
(2)维修项目的针对性
决定维修项目的依据是点检掌握的状态,是劣化倾向管理的定量分析,是机件寿命预测的图表,是设备实际运行、机件工况周期性掌握,通过对这些项目的预知性维修,针对性很强的实现,保证了设备得到恰当的修理,减少了大量的过剩维修,也避免了该修不修的欠修。
(3)维修作业的效率性
定修制除了整体计划上的效率性外,在作业上更讲究效率性。首先在检修班组的组合上考虑效率化问题,在人数的设定上形成高效率的组合。诸如人少而精、多面手、多能工种、人人即有高效率作业的意识,又有机动灵活的反应能力。这种高效率检修班组的建立对检修工作量最大的主作业线设备停机中,为提高工时利用率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维修实施协调性
在维修管理中由于实行如下原则:业务集中、一贯到底;权力委让;工序服从;标准化作业,点检形成了现场管理的核心,点检作业长代替了检修现场的指挥者,将规程化、程序的维修作业进行实施协调性,促使每一项维修作业能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
所谓业务集中、一贯到底,是指点检作业区设备管理的基础业务全部集中到点检组,并且做到一贯到底。无论是维修计划主项、标准制度、改进、实施组织、资材计划都是由点检组一贯到底,并且进行效果分析。
所谓权力委让,是指各级向下一级委让权力。特别是把管理重心下移到点检作业长后,同时把权力委让给作业长,使他有权实行现场指挥,而其责任仍由他的上级承担,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现场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自主管理意识的充分发挥。
所谓工序服从,是指上工序服从下工序;辅助工序服从主体工序;次要工序服从主要工序。在维修实施中自然形成了以工序服从进行原则的协调作业。
(5)维持费用的经济性
定修制的实质是根据设备的状态而获得即适时又恰当的机件性能补偿。这种及时的补偿应该在机件充分利用其寿命的前提下进行的,即该修的才能停机修理,不该修的就不能想当然或差不多等为理由去盲目地进行拆卸、解体(这种盲目的解体只会降低设备的精度),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实行定修制后就能够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只要花费较少的维持费用就可以达到最高综合效率的目的。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