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及时处理动态汽车衡计量投诉

  Aaron ·  2010-05-14 08:44  ·  57403 次点击
近日,江苏省计量院针对一名货车司机反映的宁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的动态汽车衡(地磅)计量不准确问题,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前往该收费站开展计量检定,从检定结果来看,该收费站所用地磅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技术要求。
3月19日,江苏省计量院接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中心转来的一起针对高速公路动态汽车衡的计量投诉。一位闫姓货车司机反映其驾驶的货车在行驶至宁合高速公路(南京至合肥)某收费站时,被收费站告知其车货过磅总重为52.8吨。这让闫先生颇为费解:此前同样的货车在经过合肥收费站和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时的称重分别是45吨和46吨。闫先生怀疑,该收费站所安装的动态汽车衡有可能计量不准。
由于江苏省内高速公路全部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按照52.8吨的过磅重量,闫先生多付了几百块钱的通行费。接到投诉后,江苏省计量院立即与闫先生取得了联系,仔细了解事情经过。当天,该院就安排检定人员和检测车辆前往被投诉收费站,对该收费站安装的动态汽车衡进行了检定,结果显示,该汽车衡符合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技术要求,未发现闫先生描述的“车重45吨、46吨,称重结果为52.8吨”的情况。
江苏省计量院力学所一名技术人员表示,江苏省内用于计重收费的动态公路汽车衡的称量数允许误差为±5%,动态称重的准确度不仅仅取决于动态公路汽车衡本身的计量性能,动态称重过程中的车辆速度、加速度、路面平整度、振动、惯性、冲击等都会对称重结果产生影响。为保证称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在称重时应尽可能保证车辆低速、平稳通过称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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