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Alu · 2010-05-18 11:03 · 30055 次点击
1、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促使大家认真填写批生产记录及原始记录,真实记载当时情况。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牛乳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
3、责任者: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
4、制度:
4.1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各生产车间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每批产品都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批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人员组织编写,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
4.4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负责,根据原始记录的内容以及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设计好的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品管部主任审定、签字,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复印。
4.6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车间存档,批生产记录的设计资料由生产部存档。
4.7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车间品管员审核并签字。
4.8批生产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分段填写,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要涂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并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是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的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品名不得简写。
4.13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4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获7/1。
4.15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连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6原始记录由各车间主任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并在技术中心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