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Aaron ·  2010-06-01 20:21  ·  17247 次点击
1目的
通过对采购产品,制程品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未经检验的产品不投入使用,不合格品不转序、不交付顾客。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的检验,制程品、成品的检验。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进货检验、制程品、成品检验动作的实施。质量部计量管理员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验管理工作。
3.2技术部负责提供检验所需的技术文件、标准、图样和检验卡片。
3.3作业员根据生产作业指导书操作,负责产品的自检。
3.4生产部按检验结果,组织工序流转。
3.5采购部负责提供合格的供方名单。
4工作程序
4.1检验依据:产品图样、技术标准、检验卡片或合同要求的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供方的产品质量凭证。
4.2进货检验:
4.2.1
采购产品到货后,根据采购产品重要度分级的规定,采购部将需经质量部验证的采购产品送检PD824-01《检验委托单》;其余的凭供方质量凭证办理入库。
4.2.2
判定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合格”,向采购部出具PD824-02“检验报告”,采购部据此办理入库,检验员填妥PD824-03《进货检验记录表》。
4.2.3
判定不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不合格”,向采购部出具PD824-02“检验报告”,填妥PD824-03《进货检验记录表》,由供方(或采购部代理)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启动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不需启动,由采购部办理拒收或退货手续,检验员在检验记录表内注明处理结果。
2)需要启动不合格处理程序,按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采购部凭主管副总批准的PD830-0《不合品处理单》的处理决定办理入库或退货,检验员于检验记录表内注明处理情况。
4.2.4进料应于收到PD824-01《检验委托单》后三日内验毕,紧急需用的进料应优先办理。
4.2.5
检验时,如无法判定合格与否,质量部应通知技术部和申请采购单位派人会同验收,来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需在PD824-03《进货检验记录表》内签章。
4.2.6回馈进货检验情况,并将供方交货质量情况,检验处理情况每月汇总于供方交货质量月报表内。
4.3制程品检验
4.3.1制程检验员应依检验卡片的规定对工序完工品进行检查(抽检或全检)并填写PD824-04《熔化清理工序检验记录表》或《工序检验记录表》,合格则签发PD824-06《工序合格证》,生产部据此入半成品库或直接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则按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3.2制程检验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即详细调查情况,报告检验主管,必要时按PD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4成品检验
4.4.1车间将所生产的成品贴上“成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通知质量部检查。
4.4.2成品检验员依检验卡片的规定进行抽检或全检,并将检验结果填写于PD824-05《成品检验记录表》。
4.4.3
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须在产品上作上“合格”标识,并签发PD824-07“产品合格证”,生产部据此办理入库,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PD824-05“成品检验记录表”中。
4.4.4当检验不合格时,则依PD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5成品检验员应定期对库存成品进行抽验,避免质量变异的产品送交顾客,发现质量变异应按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PD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产品检验流程图。见图1-图4
5相关文件
5.1PD83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PD85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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