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色法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5 20:21  ·  19193 次点击
比色法
一、原理及适用范围
在可见光区,除某些物质有吸收外,很多物质本身并没有吸收,但可在一定条件下加入显色试剂或经过处理使其显色后,根据颜色深浅与浓度成正比关系,则可用比色法测定含量。
二、仪器
可见分光光度计(或比色计)其应用波长范围为400~850nm的可见光区。主要由辐射源(光源)、色散系统(或滤光片)、检测器系统、显示系统、记录器及吸收池等部件组成。使用前应校正测定波长并按仪器说明书进行操作。
三、仪器的校正
按照紫外分光光度法项下的有关规定及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校正。波长的准确度应在±3nm范围内。
四、测定方法
1.用比色法测定时,应取对照品同时操作。除另有规定外,比色法所用的空白系指用同体积的溶剂代替对照品或供试品溶液,然后依次加入等量的相应试剂,并用同样方法处理。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对照品和供试品溶液的吸收度后,按紫外分光光度法项下“对照品比较法”的计算式计算含量。
2.当吸收度和浓度关系不呈线性时,应取数份梯度量的对照品溶液,用溶剂补充至同一体积,显色后测定各份溶液的吸收度,然后以吸收度与相应的浓度绘制标准曲线,再根据供试品的吸收度在标准曲线上求出其含量。
三、注意事项
测定时,应取对照品平行操作,使所用试剂用量、反应温度、酸碱度、反应时间等完全一致,对随时间变化影响显色的品种应准确控制读数时间,操作时应注意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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