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证-期间核查管理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5 21:17  ·  18724 次点击
1、目的:为保持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校准状态(上级计量机构对它们的实测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在两次校准期间的可信度,降低由于它们的校准状态发生异常变化造成其量值失准给检测结果的正确可靠带来的风险。
2、适用范围:本实验室实施量值溯源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使用频繁或已知其稳定性较差,其校准状态在两次校准期间发生变化可能性较大的仪器设备。
3、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确认并组织编制需进行核查而且有条件实施核查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目录。
3.1.2审批核查方案
3.1.3组织核查有效性评审
3.2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
3.2.1组织本检测室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核查方案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并完善此项工作;
3.2.2监督核查人员按核查方案定期核查,认真做好核查记录;
3.2.3对核查发现的校准状态的异常变化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程序
4.1制定核查方案
各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结合本室保管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的特点、使用情况提出需做期间核查又能物色到满足要求的核查标准或核查物品的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的核查方案报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核查方案应包括:
a.核查标准或核查物品的选用
b.核查方法
c.核查间隔和记录方式
d.核查结果的判定方法
4.2审批核查计划
技术主管组织对各检测室上报的核查目录及核查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汇总并批准年度核查计划,下发各检测室执行。
4.3核查实施及问题的处理
各检测室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反馈实施中发生的问题,首次核查应在校准后尽快实施。如通过核查发现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发生异常变化,核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测室负责人报告并查找原因,必要时应向技术主管汇报。如确认已超差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测室负责人或监督员应采取措施对其进行调整或维修。并对超差时段出具的检测数据进行追溯。
4.4核查有效性的跟踪
技术主管应对本实验室的期间核查工作进行跟踪,根据核查结果对核查间隔的合理性进行及时调整,对核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4.5核查结果的分析
技术主管应组织各检测室将有关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的历次校准数据和核查数据结合起来加以记录,其记录方式应便于可发现其发展趋势,并据此调整核查和校准周期,确保其校准状态受控。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