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证-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5 21:20 · 35191 次点击
1.0目的:为合理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使评定步骤和方法符合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技术规范的要求。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检测实验中提供数字结果的检测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
3.0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识别并提出评定要求,组织评定和评定结果的评审工作;
3.1.2组织测量不确定度的验证;
3.1.3批准对外公布实验室能力时的测量不确定度指标;
3.1.4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检测室负责人:
3.2.1根据各检测项目的特点识别评定要求;
3.2.2组织需要评定的检测项目编写“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报告;
3.2.3会同监督员对本部门的评定报告和使用进行审核。
3.3检测项目的负责人:
3.3.1学习和掌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3.3.2编写本项目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3.3.3及时发现和反馈会导致测量不确定度发生较大变化的信息。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控制程序
4.1技术主管应组织各检测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有关人员就下述情况决定有关项目评定不确定度的具体要求:
4.1.1当检测不要求得到数字结果(如仅需作通过或不通过,正或负或其它定性的估计)则不要求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4.1.2对于某些广泛公认的检测方法,如果该方法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的极限值和计算结果的表示形式时,实验室只要遵守该方法和报告结果的方式,即被认为符合要求可以不编写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
4.1.3由于某些检测方法的性质,决定了无法从计量学和统计学角度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有效而严格的评定,这时应通过分析列出各主要不确定度分量并作出合理评定,但要确保测量结果报告形式不会造成客户对所给测量不确定度的误解。
4.1.4除上述三种情况,均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分门别类评定其测量不确定度,如检测项目包含取样和样品制备,则评定时就应考虑由此引起的不确定度来源,有的检测样品不能作重复独立测量,就不应考虑重复性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贡献。
4.1.5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严密程度取决于检测方法的要求,客户提出的要求和作合格评定时规定的极限的宽窄。
4.1.6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有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测报告上应给出不确定度的信息。
4.2技术主管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正确理解ISO/IEC-17025中对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要求,学习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4.3技术主管应组织各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关注认可委有关不确定度的政策和要求并收集国内外认可管理机构,同行实验室和专家有关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信息,并据此提出对本实验室评定与应用测量不确定度的当前和长远要求。
4.4检测室的负责人应根据4.1条的要求,组织检测项目负责人编写各自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报告(初稿)并提出在检测报告上表示不确定度方法的意见,经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审核修改后报技术主管汇总。
4.5技术主管应组织对评定初稿的评审,必要时可委托外单位专家评审。
4.6评审后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和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意见经技术主管审核批准作为实验室的受控技术文件打印归档并作为作业指导书发至有关检测室执行。
4.7技术主管应结合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有计划地安排对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实施验证。
4.8技术主管应建立维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性的机制,当检测项目负责人发现发生严重影响相关不确定度分量的变化时,应及时向检测室负责人和监督员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变化不可逆转,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修改不确定度的具体意见并报技术主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