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证-校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5 21:23 · 34425 次点击
1.0目的:为合理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使评定步骤和方法规范化并符合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技术规范的要求。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校准实验室和开展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
3.0职责:
3.1技术主管:
3.1.1组织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评定结果的评审工作;
3.1.2组织测量不确定度的验证;
3.1.3批准对外公布实验室能力时的测量不确定度指标;
3.1.4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校准室负责人:
3.2.1组织各校准项目编写“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报告;
3.2.2会同监督员对本部门的评定报告和使用进行审核。
3.3校准项目的负责人应:
3.3.1学习和掌握“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3.3.2编写本项目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3.3.3及时发现和反馈会导致测量不确定度发生较大变化的信息。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控制程序
4.1技术主管应组织各校准部门的负责人、监督员和从事校准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ISO/IEC17025中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认可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测量不确定度的政策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4.2技术主管应组织各校准部门负责人和监督员关注并收集国内外认可管理机构同行实验室和专家有关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信息和有关知识的报道并及时发放到有关人员,技术主管应指定专人设法沟通国内外同行实验室交换有关不确定度评定的资料。
4.3校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各校准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按统一格式编写该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初稿)并提出在校准证书上报告不确定度(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及对外公布实验室能力时有关不确定度的指标(最佳测量能力)的意见,经校准部门负责人和监督员审核修改后报技术主管汇总。
4.4技术主管应组织对评定报告初稿和表示意见的评审,必要时可委托外单位专家评审。
4.5评审后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和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意见经技术主管审核批准作为实验室的受控技术文件打印归档并作为作业指导书发至有关校准部门执行。
4.6技术主管应结合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有计划地安排对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实施验证。
4.7技术主管应建立维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性的机制,当校准项目负责人发现发生严重影响相关不确定度分量的变化时应及时向校准部门负责人和监督员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变化不可逆转,校准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修改不确定度的具体意见并报技术主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