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证-检测物品的管理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5 21:32 · 37130 次点击
1.0目的:为保证检测物品妥善保存、不变质、不损坏、不混淆始终处于真实状态,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适用于客户送检物品的接收、识别、流转、贮存、处置、保密等。
3.0职责:
3.1办公室和检测物品管理员:
3.1.1做好检测物品、附件和资料的接收并记录其状态;
3.1.2按照客户的要求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保存检测物品;
3.1.3维护和记录检测物品贮存的环境;
3.1.4做好检测物品编号和粘贴检测物品状态标识;
3.1.5做好检测物品在各个环节中的监督。
3.2检测员:
3.2.1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物品制备;
3.2.2对在检物品进行管理。
3.3技术主管:
3.3.1必要时对检测物品进行确认;
3.3.2对检测物品的安全和保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
4.1检测物品的标识
4.1.1技术主管负责建立编号规则,对送检物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4.1.2检测物品管理员对检测物品实施识别管理。检测物品的识别管理系统由检测物品的编号和检测物品所处状态标识组成。即:检测物品编号+待检/在检/已检/留样/退样状态。
4.1.3在与客户完成了检测物品交接后,检测物品管理员应在检测物品上粘贴唯一编号并标注“待检”状态标识;检测计划负责人领取物品后,对其标注“在检”状态标识;物品回库后,由物品管理员标注“已检”状态标识。如物品需要留存,则标注“留样”状态标识。
4.2检测物品的交接和传递
4.2.1检测物品管理员在受理客户的委托检测时,应对检测物品的状态、数量、附件、资料、贮存和保密要求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应请客户在检测委托合同(协议)中注明。在对委托书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2.2检测委托合同(协议)一式三联,委托方联交委托方留存,作为领取检测报告和领回检测物品的凭据;实验室存根联由办公室留存待查,作为检测计划的统计凭据;检测任务联,由技术主管或办公室主任签发。
4.2.3检测室负责人收到检测任务联后,确定该项检测的负责人,并由其与检测物品管理员办理待检物品、附件及资料交接手续,签字确认。
4.2.4检测后的物品及资料应由检测负责人如数退回检测物品管理员,管理员在核对无误后签字接收。
4.2.5委托方领取检测后物品、附件及资料时,应出示《检测委托书》委托方联,并在登记表上签收。
4.3留样备份
4.3.1当需要对受试样品分样留存备份时,物品管理员应与客户同时对备份样品安排留样封存。并共同在封条上签字。
4.3.2封存的备样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存放条件由实验室保存。
4.3.3当需要对所封备样启封检测时应经客户和实验室双方同意,并在双方均在场时共同启封。启封后样品应尽快安排检测,避免样品变质退化。
4.4检测物品的保管和检后处置
4.4.2检测物品的贮存条件应达到客户提出的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检测物品,物品管理员应记录贮存环境条件,以证实检测物品贮存始终是符合客户要求的。对检测物品贮存环境的监控执行《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程序》。
4.4.3当贮存保管条件达不到客户要求时,应向客户声明。或者经客户同意采取其它贮存保管方式。
4.4.4客户如放弃对检后物品的处置权,由检测物品管理员提出处理方案。经技术主管批准后,由检测物品管理员逐一登记后处置。
4.5检测物品的制备
4.5.1检测物品的制备应遵循检测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
4.5.2如客户提出要对检测物品的破坏性检测过程进行观察时,技术主管应安排有关的检测室做好接待准备。必要时应请客户对检测物品制备或检测状态进行签字确认,
4.6检测物品的保密
4.6.1检测物品流转过程中,检测各阶段的负责人应对检测物品的保密承担责任;检测物品管理员应对检测物品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负责,并对在检期间的检测物品管理实施监督;。
4.6.2当客户对检测物品保密有特殊要求时,检测室应将物品、附件和技术资料在每日下班前送回检测物品库由检测物品管理员保管。
4.6.3检测物品在受检中不允许无关人员参观。相关技术资料不允许无关人员阅览和带离检测场所。
4.6.4涉及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的检测物品(样机)本实验室一律不做留样处理,其资料和被试检测物品(样机)完全退回客户。
4.6.5对检测物品的保密应执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0相关程序和附表:
1.ABCD-2XX-XX《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程序》
2.ABCD-2XX-XX《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3.检测物品标识
4.检测委托合同(协议)
5.检测物品交接登记表
6.检测物品处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