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应注意什么?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6 08:08 · 38533 次点击
认可准则4.1.5j)要求“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关键管理人员通常包括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层人员、质量主管、授权签字人,必要时还可包括一些在重要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例如,专业可是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人。
目前大多数实验室不是通过签订代理合同,而是在质量手册中规定代理关系。在实践中,为避免权利真空,影响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往往需要委托代理。发达的通讯手段为信息的传递创造了便利,很多职责的履行不必受实验室这个狭小的地狱所限。但如果被代理人出外考察达数月之久,有的工作势必需要他人代理,此时指定代理人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另一方面,委托代理应明确代理人的职责反问。很多时候被代理人担负多项管理职责,为此,有必要明确代理权限,防止超权限行使职权。有时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由于职务上的差异,全权代理是不合适也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