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对评审组的组成有什么要求?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6 10:20 · 9102 次点击
CNAS正式受理实验室认可申请后,将提出评审组长及评审组组员人选,评审组成的人选应有丰富的评审经验,了解被评审实验室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CNAS根据被评审实验室的类型、规模和专业特点提出评审组的组成建议,需要时,评审组长应协助选配评审员,组成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应考虑以下因素。
(1)按评审工作量确定评审时间和评审员认输。确定评审时间应本着高效的原则,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的人日总数按实验室规模大小、申请认可检测/校准项目的多少、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宽窄来确定。评审组长应考虑评审认输和天数的最佳组合,扩项评审、监督评审的评审时间及评审员认输相对于初评或复评要少。
(2)按实验室申请认可专业技术范围来选择评审员。评审员应是在CNAS注册的技术评审员或见习评审员,可以胜任对该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并熟悉申请认可范围所涉及的专业技术。一般情况下,一个评审组内只能有一名见习评审员。应没有合适的评审员来覆盖被评审方的专业技术领域时,可以选派技术专家。如果被评审实验室和评审组长同意,也可以包括观察员。
(3)评审员与被评审实验室之间应不存在任何经济联系和商业利益关系,以及及其他潜在利益冲突。既要保证审核组员不受任何行政、商务、财务的影响,实施公正、客观的评审,也要确保被评审方的机密信息和利益得到保护。
(4)评审员应确保按期参加评审。在与评审员联系时,应商量选择其合适的评审时间,并注意不会因评审员的身体状况、交通等因素而影响评审员按时参加评审。
CNAS将编制评审计划征求意见函,明确评审日期和评审组成员。实验室可以基于正当理由对评审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CNAS视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得到实验室确认后,又CNAS向被评审方和每件评审组成员正式下达评审任务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