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Baike · 2011-03-27 09:47 · 18020 次点击
1化验室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1.1质量方针
科学严谨、公正准确、优质高效、服务生产。
1.2质量目标
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为生产工作提供详尽的检测数据,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进口国的卫生要求。
1.3公正性声明
本化验室不从事任何影响公正性地位的活动。
本化验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化验室有关规定,诚实地进行检测工作。
本化验室的检验工作质量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财政或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及影响。
本化验室严格保护机密信息。
本化验室不进行自身技术能力范围之外的任何检验工作。
在本制度中使用的检验方法仅统计出日常使用及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对于客户对化验工作提出的特殊要求,只要不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本室将最大程度地给予满足。
2化验室岗位职责
2.1对日常检测工作的质量负直接责任。保证化验室工作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检查和总结。
2.2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样本的采取、接收、确认、留存,并进行检测工作,负责公司用水的微生物及余氯指标的检测,负责公司车间食品接触面的微生物指标的检测,负责公司车间空气的微生物指标的检测,负责做好各项检测数据的收集、记录、汇总,负责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的填制。
2.3负责公司所有检验、检测、实验设备的校准,维护和控制,严格控制、保证各项测试数据的正确、可靠、可信。如有特殊故障,须及时汇报。
2.4收集最新的有关产品限量标准、检测方法等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
2.5整理保存化验室的各种检测记录,保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可追溯性。
2.6负责处理质量事故,主持解决检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2.7负责组织参加化验室水平测试、比对试验、技术验证、复检。
2.8负责制定仪器设备购置和报废计划。
3化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3.1保证质量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化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2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3严格上下班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脱岗。
3.4每月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结合车间生产加工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与休班。
3.5节假日、休息日值班人员应该事先合理安排,保证不耽误检验工作。
3.6遵守用水、用电规定。
3.7每天清理化验室卫生,确保化验室清洁卫生。
3.8每次化验后应及时清理,对水、电、火、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9化验室门窗不得敞开,做到随开随关,不得随意进出。
4样品的采集、保存及检验后处理
4.1样品采集时要做到无菌操作,采样用器具须经高温或高压灭菌后放于无菌室内杀菌才可带入车间内使用;取样应均匀,所取样品能代表被测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4.2取样后立即认真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取样日期,生产批次号等,并将样品放于待检区待检。
4.3待检样品应及时进行检测,检测前及时准备好仪器、试剂,做好准备工作。
4.4不能及时检验的样品,须放于冰柜冷冻储存,防止受潮、风干、变质等,确保样品的外观和化学成分不发生变化,检验前于保鲜区自然解冻。
4.5样品处理
4.5.1经化验过的样品不得随便放置,应放置于固定位置;
4.5.2经化验过的样品待化验结果出来后集中处理。
4.5.3做好标识未检验的样品不得随意处置,如须处置须经品管部同意。
5检验记录及报告的要求
5.1要认真正确的填写各种表格;记录不能有涂改,检验人要签字。
5.2表格的使用格式要与检验方法相吻合。化验记录和报告等文件及时归档,标识清晰,做到即用即取。
5.3每项检验都应有原始检验记录,且应保存在实验室,向有关部门报告时,须用检验报告。报告要表述准确,报告与原始记录的检验结果应一致。
5.4对于每天的初步检测数据报送于总经理、品管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及车间主任,最终检验报告报送公司各级领导。
5.5对于出现致病菌的样品,及时详细汇报给主管领导,并主动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库存产品进行复采化验,检验报告报送公司各级领导。
6无菌室作业要求
6.1无菌室的紫外灭菌灯开启超过半小时。
6.2进入无菌室前,化验员把将带入无菌室的物品放到无菌接收窗内,同时在缓冲间要换专用拖鞋、工作服,然后再将物品转移到无菌室。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后,手用75%酒精杀菌后才可进行检验工作。
6.3作业完成后,立即做好相关标识,每次均要做空白对比,填写相关记录。
6.4化验员须把无菌室整个工作台、地面、墙面用清水擦干净后,再喷洒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开紫外灯杀菌30分钟以上才可进行下一次操作。
6.5无菌间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
7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7.1化验仪器药品的采购
7.1.1实验员提出书面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7.1.2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并登记。
7.1.3消耗材料的使用要做好台帐。
7.1.4危险物应有专人保管,使用人应在领用记录中登记签字。
7.2试剂的陈列
7.2.1易爆易燃、易挥发的物品应单独陈列在低温通风处且避光贮藏,
7.2.2腐蚀性强的试剂要求标识明确,小心存放。
7.2.3所有试剂应放在试剂柜里分类标识。
7.3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
7.3.1实验用的化学试剂,不能入口和直接用手移取,移取要用洁净干燥的药勺。
7.3.2同一个药勺,不能同时移取两种试剂,对于高纯度试剂则以倾倒转移。
7.3.3移取出来的多余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造成污染。
7.4安全事项
7.4.1防止中毒
7.4.1.1盛药品的试剂瓶要有完整的标签。
7.4.1.2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喝水和抽烟。
7.4.1.3严禁试剂入口,不得用嘴通过移液管吸取有毒液体,严禁品尝有毒或疑为有毒的物品;如需品尝样品应用玻璃棒蘸取少许品尝;以鼻鉴别时,应将物品离开鼻子,以手轻轻扇动,稍嗅其味即可,切勿以鼻子接近瓶口。
7.4.2防止腐蚀和其他伤害
7.4.2.1取用腐蚀和刺激性药品时尽可能带上橡皮手套,用橡皮球吸取,倾倒时,切勿直对容器口俯视。
7.4.2.2使用易碎玻璃器皿时,应戴橡皮手套,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
7.4.2.3高压灭菌锅的使用一定要按要求操作,以免灭菌不充分,或损坏设备,或发生危险事故。
8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1化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器、普通冰箱、低温冰箱、显微镜、超净台、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匀质器、恒温水浴箱、高温干燥箱。
8.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所有国家强制检定或需自行校验的仪器设备均应张贴有统一格式的明显标志。
8.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并备有操作指导书,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8.4化验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和安全要求,仪器设备档应制定设备定期维护计划并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5化验室重要仪器设备应备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等。化验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化验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汇报。
8.6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8.7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8.8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精密仪器应有仪器套罩。
8.9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9采样计划
9.1辅料采样计划
对每批进厂的辅料采样进行微生物指标化验,化验报告作为其合格进厂的依据。
9.2产成品采样计划
每天对车间生产成品采取化验,上午、下午、上半夜和下半夜各采样一次;成品采样时要标明采取样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时间、采样时间。
9.3不合格品复检
对于化验室检出的不合格品,要安排复采样品进行重新检验。
9.4水(冰)的采样计划
对于公司生产用水要每天采取样本,进行微生物化验和余氯的检测。车间水管统一编号,采取水样时应循环采样,并标明水管号。
9.5食品接触面样品的采样计划
9.5.1每周监控采样一次,按各采样点每月循环。
9.5.2具体采样安排如下:
第一周:职工手、套袖、案台
第二周:职工大襟、电子秤、工作服
第三周:墙面、工器具、职工水鞋
第四周:单冻器皿、包装物、不锈钢刀
9.6空气的采样计划
按粗加工区、精加工区、包装区分别采样、每周采样一次。
10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10.1检测项目
10.1.1原料、辅料、成品、半成品微生物
10.1.2水质微生物
10.1.3水质余氯
10.1.4食品接触面微生物
10.1.5空气微生物
10.2检测标准
10.2.1GB/T4789.0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10.2.2GB/T4789.0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10.2.3GB/T4789.0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10.2.4GB/T4789.10-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10.2.5GB/T4789.28-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10.2.6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2.7GB/T5750.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10.2.8GB/T5750.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10.2.9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10.2.10GB/T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
10.2.11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10.2.12SN0168-1992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10.2.13SN0169—92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10.2.14SN0172—92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