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线损管理应细化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22:21  ·  36978 次点击
摘要:随着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供电所线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供电所的整体工作和全局的经济效益,削弱供电所的竞争实力。为此,对农电工的线损管理和考核工作谈一点本人的看法。
关键词:供电所线损管理
随着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供电所线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到供电所的整体工作和全局的经济效益,削弱供电所的竞争实力。为此,对农电工的线损管理和考核工作谈一点本人的看法。
大部分农电工由原来的村电工聘用而来,有一部分人员存在着技术水平和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人员素质差的固有问题。个别存在得过且过,扔掉不愿意,干又不好好干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又因其工作地点分散,给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其次,考核标准和目标过于笼统,一刀切,没有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作目标,使管理者无所适从,执行者没有压力。达不到奖勤罚懒,公平公正的目的。如线损指标,国家标准综合变压器12%,农业变压器10%。村电工和抄表员只要所管台区的平均线损不超11%,按考核标准就可全额领取线损奖,但是各所分配的线损指标又不相同,大部分都在10%以下,其结果是造成农电工领取了线损奖,而供电所却完不成线损指标的难堪局面。
再者,统一的指标给个别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如其管理的台区实际线损为10%,但考核指标为12%,当月购电量为10000kW·h时,每月相差2%,即有200kW·h的漏洞,但却无法对其处罚,不利于规范管理。单台考核应量化分解,不应按超标的百分数来恒量一个人的工作,假设考核标准为单台超标15%进行处罚,如甲台区月购电量是10000kW·h,实际线损15%,多损500kW·h,乙台区月购电量是3000kW·h,实际线损也是15%,多损150kW·h,造成的损失相差3倍多,受到的处罚却是相同的,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还有存在调整电量,同样的损失电量分到不同的月份,表现结果不一样,如某台区2月份购电量是3000kW·h,线损是15%,损失450kW·h,要受罚,以降为10%则剩余150kW·h;3月份购电量是10000kW·h,150kW·h只占其中的1.5%,线损为11.5%,即不受罚,又掩盖了其中的问题,使个别农电工钻了空子,甚至间接地助长了懒散和不正之风,其工作的动力和压力明显不足,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针对此类现象,考核办法中一是应分台区制定不同的线损指标,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和细度,不给个别人以可乘之机。如单台考核奖惩线损按实际分台区核算指标,应按损失电量折价的百分比来兑现奖惩,使其不论大小月份,只要超标,电量损失的绝对值累计是不变的,考核结果是一样的,从而避免电量调整带来的不真实统计数据,又能堵塞各种漏洞,真正起到考核的作用,干好干坏不一样,实现公平、公正、合理的考核机制,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供电所整体工作的顺利进展。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