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计若干问题探讨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22:21 · 38992 次点击
摘要:文中介绍了作者对居民小区供配电设计中如何理解“超前意识”,又怎样把近期与远期设计结合起来提出的探讨性的见解。同时还对不中断供电的不同看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居民小区供配电设计供电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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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计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去思考的。其中有一个内涵较深的概念就是所谓“超前意识”,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去理解“超前意识”,理解了,又应该如何去对待呢?按笔者的理解所谓“超前意识”就是立足于现在,对远期留有一定的发展裕度。否则就容易出现过早地把未来的发展量当成现实量,过早地选择大容量多台变压器和大截面导线,因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和不应有的经济负担。
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计的总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不能更换部分,例如:各住户的室内配电方式,暗埋管线的导线截面、各房间的插座等。配电方式就是配电系统,一旦确定就不能再变动了,暗埋管线的导线截面也是如此。应按最终用电负荷容量选择,否则,再次换暗埋导线那是十分困难的,“不仅费工、费时、费用高,而且影响美观和安全。少数开发商从牺牲住户的电气安全和生活方便为代价,为自己牟取更高的利润,显然是不妥当的”??[4]?。插座的数量问题,过去由于某些条条框框的限制,几乎所有的房间只有一个插座或一个组合插座,这是很不合理的。现实生活中也说明了这一事实。由于房间内插座过少,住户不得不临时加装多用插座和临时线,很明显这样做,既不安全,也不美观。有的国家的电气法规值得借鉴,但不必效仿,比如,美国法规规定,两插座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66米。香港的卧室和房分别为4个、4个;而北京(96)首规办规字第206号文规定则为3个、3个,笔者认为该做法还是可以的。(即保证每个房间至少三面墙有插座)。另一部分为能更换部分,例如供电变压器的台数(或容量)、电能表9用4倍率表)、进户线和电源干线。因为这三者都可根据用电负荷的增长情况分期投入和更换。?
如何根据用电负荷的增长情况来选择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呢?众所周知,供配电设计的第一项任务是分清用电负荷的类别和用电负荷的统计,然后进行负荷计算。根据种种资料表明,一个中等城市的每户家庭的近期用电量可按1.5KW;远期(最终)用电量可按4KW考虑是合适的。每个住户的管线即按配电系统所规定的导线截面(按远期负荷)一次敷设完。每个房间的插座位置及数量也一次敷设完。?在能更换部分中,最难处理的是变压器容量及台数的确定。现以一个居民小区为例,该小区拥有36幢6层楼房,每幢楼均为三个单元,每单元每层为两住户,经统计该小区总共有1296个住户。
一如远期每户用电负荷按4kW计算,则此小区总用电量为1296户×4kW/户=5184kW。
1、负荷计算需表示出两种情况:?
1.1夏季夜间(有空调负荷)用电量为5184kW×0.6(用时系数)=3110.4kW,其它三个季度的用电量为5184kW×0.45(同时系数)=2332.6kW。
1.2夏季昼间(有空调、无照明负荷)用电量为5184×0.20(同时系数)=1036.8kW。?
2、如近期每户用电负荷按1.5KW计算,则此小区用电量为1296户×1.5kW/户=1944kW。?
2.1夏季夜间(有空调负荷)用电量为1944×0.6(同时系数)=1166.4kW,其它三个季度的用电量为1944×0.45=874.8kW。?
2.2夏季昼间(有空调、无照明负荷)用电量为1944×0.20=388.8kW。?由计算可见,近期可选用一台1250kVA变压器,最终(远期)可再投运两台1250kVA变压器即可满足本居民小区的用电。?至于选用何种供电方式,必须结合当地电业部门的供电系统规划去处理。?
目前居民小区内设置的变电站的类型有多种:?
[1]?进户型和分散型?
[2]?(指箱式变电站),这些类型变电站的优缺点在国内公开发表的杂志上均有较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赘述,笔者认为,变电站类型的确定,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才是可靠的。这里还要提起注意的是:“如果要配置自动化设备居民电费的配电自动化和自动查抄表和结算等则箱式变电站方案要比固定型变电站方案多化费30~40万元”。??[1]进户线及电源干线的导线截面如何选择呢?笔者认为,近期导线截面可按50%远期用电负荷考虑。待予计将达到远期负荷时,或更换为大截面导线,或另架设一根辅助线。?
几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共投资了数千亿元人民币进行城乡电网改造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和改善居民的用电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对居民生活用电的不中断供电的要求是很严格的,美国规定对用户年平均停电为144分钟,(约2.5小时),现在实际不到平均值的50%,日本在1986年已对41610条配电线路的86.5%实现了故障后按顺序自动恢复送电。??
[3]?我国在进行大规模城网改造之前,虽然各地的供电部门对停电时间也有所承诺,但实际执行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在不中断供电的要求上,目前存在两种见解,一种见解是把居民区分成几种类型,根据类型的不同,规定一次停电时间为多长,这里没有规定停电次数的限额和累计停电时间的限额;另一种见解是不论哪种类型的居民小区,供电部门应对其承诺,每年累计停电时间的限额。笔者持后一种见解。很明显,停电次数频繁,停电过长(尤其是夏季),将给居民文化和物质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用好电,首先应该管好电,因此居民小区管委会(有的地方称为物业管理中心)在聘用电气维护管理人员时,应该挑选那些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精良的人来担任。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排除各种故障,保证小区居民有一个稳定而安全的用电环境。
参考文献
1.徐大军关于住宅小区配电所模式的探讨?浙江电力1999.518~20,27?
2.张勇居民小区“配电进户”的设想?供用电1999.117~20?
3.要焕年论城市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的发展方论文集1997邯鄣市电力自动化研究所编
4.我国住宅电气线路的设计容量亟待提高?国际铜业协会北京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