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理解

  仪器信息网 ·  2011-06-03 09:36  ·  11302 次点击
定量包装商品因其方便、卫生、存放时间长等特点,备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大。人们在购买这类商品时,除了关心商品的质量之外,其次关心的就是商品的净含量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商品的净含量?又怎样理解商品的净含量?本文就此问题,同广大读者进行交流,谈谈自己的理解。
对于定量包装商品,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净含量的标注,净含量的标注按国家规定有三大类,即质量(通常人们所说的重量)、体积(容积)、长度。其标注单位多为g(克)或kg(千克)、ml(毫升)或L(升)、cm(厘米)或m(米)等。如净含量:500g、600ml等。当我们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标注的净含量是向消费者表明这件商品所含有的内容物,即商品可食用或可使用的量的大小、多少,而不包含包装物(皮)及与商品内容物装在一起的附带物品的重量,如方便面中的小叉子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那么,定量包装商品标注的净含量与实际内容物的量是否要求丝毫不差,一定相等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定量包装商品一般是通过包装机自动定量罐装打包的,这种包装机即使准确度、稳定性都很好,也有一定的误差,不可能达到包装量和标注量完全一致,必然存在一定的误差,这是由包装机的计量特性所决定的。那么其偏差应该是多少才合理呢?这自然是我们要问的话题。对此,国家局本着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结合我国定量包装行业的生产特点和包装机的特性,制定了常见定量包装商品标注范围在5g(ml)~25kg(L)之间的商品计量负偏差,即允许误差。如,标注净含量为500g的商品,其计量负偏差为-15g,就是说,消费者购买单件标注净含量为500g的商品时,允许这件商品可能出现较标注净含量少0~15g的装量,但这种少量偏差不应是人为的,而是因定量包装机在自动包装时带来的偏差。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消费者批量购买商品时一般情况下不应每件商品都是计量负偏差。
以上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基本理解和原则把握。那么对于生活中种类繁多,千差万别的定量包装商品,人们在购买时,怎样加以区别和把握呢?为此本文从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的角度,以实例对商品净含量进行分析、讨论。从而实现我们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把握的目的。
首先,看以质量标注的一般商品。其中比较典型的,如:儿童大礼包、肉串、方便面等。按照商品净含量的含意可知,儿童大礼包,其中的每小包皮重和包中赠送的礼物、玩具均不能为净含量。肉串,在其除去包装皮后,还应除去肉串中的杆,并且杆还应在其干燥后加以称重,因为杆在使用前通常为干燥的,杆中的水份是肉的水份渗透的。方便面也是一样。注意:我们在测皮重时,应将皮上的残留物除净擦干。对于这些典型的商品我们能把握其净含量后,其它一般的商品,如奶粉、饼干等就不言而喻了。
第二,看以质量标注的冷冻商品。冷冻商品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干冻,即不加水直接冷冻,如冻饺子、汤圆等;另一种是水冻,即加水后冷冻,如水冻虾仁、水冻鱼等。冷冻商品按照净含量的定义要求,其干冻商品与上述一般商品相同。水冻商品,其中的水(冷冻后为冰)必须除去,因保鲜用的冰不能食用。但商品内容物中的固有水份应加以保留,这就要求我们在区分净含量时,一般只需将保鲜冰化掉即可,不应再化掉内容物本身的水(或冰)份。这是要注意把握的,读者在自行测量时可按有关规定要求步骤操作即可。
第三,看以质量标注的固液两相商品。固液两相商品多为罐头食品等。其商品净含量有两个:一个是固液两相之和的净含量;另一个是固形物的净含量。其固液两相的净含量同一般商品一样,这里不再赘述。固形物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商品中液态部分后,剩余的固形物重量。应注意,固形物本身含有的水份或含有的液汁等,在测量时应加以保留,不应除去。当然在固液两相商品中,一些液体是为了食品的保鲜,不可食用,如包装的鲜山野菜等,但更多的罐头食品中,液汁是可以食用的。
综上,我们着重将以质量标注的三类定量包装商品,即一般商品、冷冻商品和固液两相商品,分别举例说明其净含量并加以区分。以体积和长度标注的商品净含量同理可以分析把握,这里不再赘述。尽管形形色色的商品净含量各有不同,但只要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商品净含量的定义和内容,就可以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准确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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