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自校规程编写基本要求
仪器信息网 · 2011-07-16 22:20 · 42895 次点击
1、概述概述部分主要简述受检计量器具的用途、原理和构造(包括必要的结构示意图)。如果受检计量器具的原理和构告比较简单,认为不必要介绍和说明时,该部分内容可以省略。
2、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应着重规定与受检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有关的内容,这些内容一般为:
2.1准确度等级(如无等级可以省略)
2.2计量性能,如准确度、灵敏度、稳定度等。
2.3物理(或机械)性能,如密度、粘度、强度、硬度、强单性、耐摩性、耐蚀性、抗干扰能力等。
2.4安全可靠性,如绝缘强度、密封性能、铅封要求和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2.5外观质量要求,如边面粗糙度、刻度清晰度、以及对划痕、碰伤、毛刺、裂纹、气泡等方面的要求。
2.6其他有关使用要求。
3、校验项目校验项目指受检计量器具的受检部位和内容。确定校验项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明确合理,切实可行。其中,按照具体情况,有的计量器具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校验项目,可以与新制造的校验项目有所区别。
4、具体的校验方法具体的校验方法是对计量器具受检项目进行校验时所规定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步骤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校验中所有的公式以及公式中使用的常数和系数都必须有可靠的根据。
5、校验结果的处理校验结果的处理是指校验结束后,对被校计量器具的合格或适用性作出的结论。计量器具必须自校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自校周期自校周期指受检计量器具相邻两次校验之间的时间间隔。校验周期的长短应根据受检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使用环境条件和频繁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应根据本单位使用情况确定一个最长周期。
7、附录和附加说明根据计量器具校检的需要,附录可以包括以下部分:
7.1对技术内容的补充说明
7.2各种专用校验装置或工具的有关图形或说明
7.3校验记录表等文件格式
7.4各种分度表、计算表和参数表
7.5校验数据处理(包括数字修改)和计算举例
7.6其他有关技术内容介绍
7.7起草人姓名和审批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