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具备几种性质?
Baike · 2011-07-18 09:11 · 39293 次点击
1.强制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地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强制性标准是由法律规定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2.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行业标准中的推荐性标准也是在行业标准代号后加个“T”字,如“JB/T”即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加“T”字即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