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样品承认作业流程

  计量专家 ·  2012-02-15 09:29  ·  41568 次点击
样品承认作业流程操作
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过实施样品承认程序,确保元器件样品的质量,并作为采购订货及进料检验的依据。适用于公司所有样品承认。
术语和定义
开发部设计之电子元器件、线材、塑胶外壳、PCB板、五金件等。
营销部设计之标贴、说明书、彩盒等。
职责
(1)采购课: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
(2)产品组:不论物料类别,物料的首次承认(包括物料的改进、替换和替代)由开发中心负责。
(3)制造课:不论物料类别。对开发中心首次承认之后,需要更换原来供应商的承认由质量部负责。
(4)设计者:对标贴、说明书、彩盒、PCB、线材、塑胶外壳、五金件等定制。
内容
(1)引入新的元器件、更换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包括更换品牌)、材质变更时必须对该物料进行承认。
(2)样品承认联络单的发出
采购部发出<样品承认联络单>,准确注明待承认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名称、使用机型、希望完成时间及申请原因等等,此单由采购部经理批准后连同样品、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承认书、相关资料,提交产品组,并在<样品承认一览表>上予以注明。产品组自行获取的样品,经确认合格后,应填写<样品承认书>
(3)样品承认
a.产品组/产品机种负责工程师,在接到《样品承认联络单》时,当场确定内容填写是否详细准确,是否有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提供样品数量是否足够,如有任何一项内容不符合即可拒绝承认。完全符合时,当场确定接收时间和完成时间,并且记录在《样品承认联络单》右上角上。
b.新物料首次承认:由产品组按照设计部门或客户RD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设计资料,对其测量、测试、试验和承认,在《样品承认联络单》上作相应的记录,并将《样品承认联络单》连同样品转交设计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员审核,最终提交技术总监批准。A类物料样品确认需要小批量(100PCS以上)试用合格后才算样品承认合格。
c.后续物料承认:即更换原供应商的样品承认,由产品组按照开发中心或客户RD首次承认的样品、首次承认的《规格承认书》以及技术标准和样品的设计资料等进行承认。A类样品承认要经过技术总监批准,小批量(100PCS以上)试用合格后才算样品承认合格。B、C类由质量部主管批准即可。
d.分送部门
对承认合格之<样品承认联络单>由物料承认部门制作三份:一份由产品组存档;一份由生产课IQC存档,作来料检验之依据;一份由采购课留存并可复印转供应商作为生产依据。
(4)封样与分发
a.样品承认完成后,样品承认部门进行样品封样,在样品标签上填写好相关内容,并将封样样品及承认资料分发给采购部、质量部IQC,并自行存档,同时,由分发部门在<样品承认一览表>上,作好签收记录。
b.对新物料做完样品承认后,开发部应对未做编码的物料进行编码。
c.签样时必须用油性笔在样品本体或外包装上注明“合格”、承认者全名、日期或贴上样品承认标贴。
(5)样品的废止
a.已经签样合格的物料,在检验或者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核对样品又是一致的,由样品签发部门填写《变更管理确认书》提出废止原所签样品的申请,经过技术总监批准后,分发各部门并且要求采购部重新送样承认。
b.已经使用合格的,但是在使用中出现客诉或者在退返机分析中证明该物料有质量问题,制造课填写《样品承认变更单》提出废止原所签样品的申请,经过技术总监批准后,分发相关部门并且要求采购部重新送样承认。
c.对于已经签样的样品,如果原签样部门后来发现原签样的样品设计有误或者测试不充分,可填写《样品承认变更单》提出废止原所签样品的申请,经过技术总监批准后,分发各相关部门并要求采购部从新送样承认。
d.样品的有限期规定:常规标准材料为3年;公司设计的材料以材料重新选型或设计更改后的旧版作废或旧版限用为有效期。
(6)时间要求
样品承认原则上在3日内应给出承认结果。若属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于需要做较多实验的特殊元器件,时间可放宽至5天,对于新产品开发用的新物料,可由开发部或客户RD自行确认,但必须在完成开发设计之后的小批量试产前完成。
(7)对于系列的通用元器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系列部份品种承认合格后,承认部门可在<样品承认联络单>上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批示后可作为整个系列已承认合格之依据。
(8)质量稳定且对产品品质影响较小的常规B/C类元器件承认合格,不用小批量试产,可大批量使用。
(9)由设计部门同意的风险采购订单成批量订购到货后,仍需采购部先发出<样品承认联络单>,按此作业流程操作,然后IQC才对批量订购货品进行来料检验。
(10)采购部需要作为订货依据的样品只能用经开发部确认的样品,如果不够用,需从库房领用,也必须经开发中心再次确认封样后才能做订货依据。
(11)对需要经小批量试用验证的才算承认合格的物料,在小批量试用后,由开发部在原承认单上填写小批量试用追踪情况栏,由开发部审核,经总工批准后再次分发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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